【小说app软件已经开发完毕,请大家访问“宁吃飞禽二两,不食走兽一斤。”

    老鹰肉张天元还没吃过呢,不过他听村里的一个老人讲过,当年去北大荒插队的时候吃过。

    那时,他们所在的连队,别说吃肉了,连饭都吃不饱。有一段时间连队的食堂用豆腐渣代替粮食,还是限量供应!那阵子可把他们着实饿坏了,遇到什么都想吃:抓老职工的鸡,塞到炕洞里,烧的半生不熟的,但吃的还是津津有味;到草甸子里捡的大雁蛋,野鸭蛋,没有鸡蛋好吃,有一股腥味儿;用甜菜疙瘩熬糖稀吃,在砖窑里糊土豆,烤老玉米,吃得真香;晚上,到晾砖坯的架棚里,掏麻雀,或烧或烤,很好吃,赛过西单鸿宾楼的“炸铁雀”。

    半夜,到旁边凤凰山农场的地里,顺走成捆的大豆,回来炒黄豆吃,吃多了肚胀,放臭屁。

    当时有一个同学,从帝都那边带来一只气枪,他们连队有人借来,拿它打猎,居然有收获,打回来几只老鹰,老鹰肉足足炖两脸盆。整个宿舍弥漫着老鹰肉的香气,余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那时候兴许是因为他们实在太饿了吧,所以吃什么都是香的,更别说老鹰肉了。

    据那人说,他那时眼框深陷,两腮缩紧,瘦的只有108斤。晚上到了暗处,也许他的眼睛都是泛着绿光的,如果碰到了狼,指不定谁吃谁呢。

    饿成这样,估计对口味的判断就会出现一些偏差吧。

    反正张天元就听另外的人说,他吃过鹰头,鹰爪,和野兔肉一起炖的,鹰头骨比成年野兔的头骨还要大,好肉都让亲戚吃光了。膻味特重,比羊肉重的多,骨头不是一般的硬,狗都嚼不动。据凡人说吃上一对儿鹰眼,健康人白天就能看到满天星,有眼疾的人会痊愈。

    但这些事情都是二三十年前的事儿了,当时人饿得都不行了,谁还管保护动物啊,也就是现在大家都能吃饱了吃好了,才将保护动物提上了议事日程。

    可张天元真得想试试鹰肉啊。

    在外面的时候,没那口福,因为那是违法行为,可是在这雪鹰村,鹰实在太多了,尤其是被认为魔鹰的那些黑鹰,还会破坏庄稼,对付人类,这玩意儿吃了可是为民除害啊。

    “哎呦,小家伙吃得还蛮香啊,看得我都流口水了。”张天元本以为百里夜啼不会吃那些黑鹰,却没想到小家伙一旦吃起来,那真得是又回到了野性状态了。

    张天元其实一直在压抑百里夜啼的野性,毕竟自己是生活在城市里的,百里夜啼真疯起来,那搞不好连自己家人都要弄伤的,他反正不觉得自己有做错的地方,如果百里夜啼想要离开自己去野外,他也不会反对,只是这小家伙明显对他很是依赖,当初在雪原的时候,那位活佛用那么好的肉去勾引它,它都没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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