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声是刘福贵发出来的,但是,片刀带出的血花,却不是刘福贵的脖子,而是刘福贵的胳膊,一道二指宽的血口,触目惊心。

    张馨雨的世界里,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下来,她的脑海里,依然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幕。

    片刀几乎将刘福贵的脖子抹掉的瞬间,周末那只血淋淋的手突然拍出,一巴掌拍打在片刀的刀身上。

    那以刹那,张馨雨只觉得自己的手臂不听使唤,明明要杀死刘福贵的,但是最终刀尖却只是从刘福贵的肩部滑过。

    “为什么要救他?他杀了我哥哥。”好半天过去,张馨雨依然保持着单手握刀的姿势,暗夜里,这样的姿势很潇洒,给人一种女超人的错觉。

    “你不是警察!”周末说完这话,一头栽倒在地。

    你不是警察!

    张馨雨的脑海中,一直浮现着周末说的这句话,以至于周末晕倒过去了她都没发觉。

    下意识地瞟了眼早已被吓得面无人色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的刘福贵,再看一眼自己手中握着的片刀,终于,张馨雨扔掉了片刀。

    两个小时后,康城某家医院的病床上。

    周末悠悠醒转过来,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吊顶,在环顾一眼四周,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褥,床边趴着一个女孩,床头吊着一瓶盐水。

    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被电棍伤害,周末刚刚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晕目眩,他知道张馨雨趴在床边睡觉,所以并不想吵醒她,但是,他自己费了好半天劲也不能让自己从床上坐起来,反倒是把张馨雨给吵醒了。

    睁眼,抬头,睡意惺忪的张馨雨双目微红,显然刚刚睡着的时候哭了,也难怪,自己的哥哥突然被杀死,换谁谁都不会好受。

    “我报警让警局把刘福贵带走了。”见周末睁开眼后就四顾左右,张馨雨忙说,“就像你说的,我不是警察,不能判他的生死。”

    周末此时虽然头晕目眩,精神涣散,但是之前发生的一幕还在他的脑海里。

    在和刘福贵发生打斗之前,张馨雨曾用小粉拳“打”过一次周末,甚至还用匕首偷袭周末,在周末的腹部留下了一道血口。

    但是,和张馨雨用那柄片刀要割破刘福贵的喉咙来比,判若两人,那个挥舞小粉拳的女孩姑且算是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女大学生,可是,用片刀的那个女人呢?那根本就是比杀手还要让人心寒的存在。

    周末记得很清楚,之前张馨雨用片刀割刘福贵的咽喉的动作有多快,要不是周末用暗劲阻挡,估计刘福贵的脑袋会被片刀直接卷得倒飞出十几米。

    “雨姐……”周末犹豫了半天,试图询问张馨雨为什么会拥有那么霸道的杀人技巧,但是最终他还是放弃了,顿了顿,他问张馨雨,“我姐在学校过得好吗?”

    “你姐……”张馨雨顿了顿,并没有直接回答周末的问题,而是从包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她打开相册后,将手机递给周末,“你姐过得很好,这是我平时没事拍的照片,你自己看看吧。”

    张馨雨打开的相册,第一张就是周小沫的个人照,照片的背景应该是学校的宿舍,眉目如画的女孩,穿一身粉红色的睡衣,她双手抱膝捧着一本书坐在床上,灵动的眼眸带着一抹甜甜的笑盯着周末,眉心那颗美人痣是天然的点缀,令得周小沫整个人看上去如同翩翩降临的仙子。

    “姐……”

    周末呢喃地喊了一声姐姐,手指拨弄手机屏幕,打开第二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在学校的食堂拍摄的,周小沫站在排队打饭的队伍中,将近一米七的身高,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流线型的马尾辫婉约精致,白色的修身长裤,草绿色的女式体恤,再配上一双同样是草绿色的休闲鞋,青春洋溢,活泼开朗跃然于手机屏幕上,就好像周小沫此时就站在周末的面前一般。

    这身衣着周末记得,周末在砖厂上班,领到的第一份工资为周小沫买的。

    周小沫说这种草绿色和她的皮肤很配,穿在身上,显得她的皮肤特别白。在去帝都上大学的前一晚,周末亲眼看到周小沫郑而重之地将这套衣服放进行李箱里。

    再翻动屏幕,第三张照片同样是周小沫的个人照。

    这张照片的背景是学校的大教室,应该是在上课时间,画面上的女孩坐在课桌前,微微埋着头,正在奋笔疾书。

    女孩穿的是一条泛白的牛仔裤,坐在凳子上,那双翘臀浑圆饱满,仿佛是造物主刻意精雕细琢的一般,修长的美腿被牛仔裤包裹着,完美的流线,让人看一眼就忘不了。

    乳白色的短袖体恤穿在身上很简约,胸前的高耸将衣服撑起,坚挺得差点要贴在课桌上。

    体恤是短袖的那种,女孩两条白藕似的手臂裸露在空气中,很白,很柔。

    那明月一般的脸颊,在偌大的教室里显得是那么的出尘脱俗,有她的地方,其他的一切都暗淡无光。

    周小沫的美,扣人心弦,直击人心,没有一个人敢正视她眉心的那颗美人痣。

    周末敢肯定,只要把这张照片贴到杂志封面或者网上,会立马引起一场追美的狂潮。

    张馨雨的手机相册里,不仅有周小沫的个人照,还有周小沫和其他同学的合影,比如和张馨雨的就特别多。

    不管是哪一张照片,但凡有周小沫的,周小沫都笑得那么甜,那么真,仿佛就在周末的面前,周末看照片的时候,嘴巴一直都是咧开的,那是会心的笑,安心的笑。

    姐在学校过得很好!

    周末的心里流淌过一丝丝的暖意,仿佛只有周小沫过得好,他才能安心。

    不过,当周末偶然看到其中一张周小沫和另一个男人的合影时,他脸上的笑僵硬了。

    照片的背景分明是在娱乐场所的包厢里,穿一身晚礼服的周小沫坐在沙发上,乖巧如同一只猫咪。

    周小沫双目微醺,白净的脸颊上有两抹嫣红,很明显是喝了酒。

    坐在周小沫身旁的,是一个身穿深褐色西服的男人,男人长得很帅,脸上满是掩饰不去的志得意满,虽然和周小沫之间有着一定的距离,但是,周末看着很不爽。

    “这个男的是谁?”周末指着手机上的男人问张馨雨。

    “你吃醋了?”张馨雨将周末那认真的神态看在眼里,突然捂着嘴笑起来,“老弟,别多想,这是我们的老师。”

    “老师?”周末并没有否认自己吃醋,他明显不信张馨雨的话,说,“雨姐,老师怎么会和我姐在包厢里呢?”

    张馨雨嗔怪地白了周末一眼,解释说:“我们学校搞文艺表演,我们班拿了大奖,所以就在酒吧庆祝啊,你不会这么老顽固吧?难道还不准你姐去娱乐场所玩不成?”

    “……”周末被张馨雨说得没词了,干脆又继续翻看照片,果然和张馨雨说的一样,接下来的十多张照片都是在酒吧里拍的,不止有周小沫在,其他很多女生也都在,而且那个穿深褐色西服的男人并没有在一张照片上碰到周小沫的身体,周末这才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此时已经是夜深,加上周末看照片看得认真,所以,没事干的张馨雨就在一旁打瞌睡,不知不觉,等周末把照片全都看完的时候,发现张馨雨又趴在床边睡着了。

    张馨雨是埋着头睡觉的,留给周末一个后脑勺,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发着阵阵沁人的洗发水味道。

    周末下意识地看向张馨雨的脖子,雪白修长,再顺着张馨雨的脖子看下去,白色的衣服虽然不是低领,但是在张馨雨趴着的时候,衣服里的一幕还是让周末看了个大概。

    黑色的內衣包裹着两团饱满,雪白雪白的,清晰可见。

    周末下意识地将视线移开,毕竟张馨雨是周小沫的闺蜜,而且之前自己失血过多晕倒是张馨雨送到医院的,周末觉得这么偷看人家不好,正当周末准备将视线移开的时候,他注意到张馨雨的耳根后面有一个刺青。

    刺青很小,有小指的指尖那么大,要不是周末眼尖根本就发现不了。

    刺青很精致,是一枚蓝色的月亮,月亮如勾,中间还刺有一根如同绣花针似的图案,整个连起来看,这枚小巧的刺青就好像是一张拉成了满月的弓。

    就在这时候,张馨雨醒过来了,注意到周末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脸上,张馨雨的神色显得有些不自然,刻意抚弄耳边的发丝将半边耳垂遮住后,她说:“老弟,你看我干嘛?”

    周小沫总在这位闺蜜面前叫周末老弟,所以张馨雨也这么称呼周末。对于张馨雨这么称呼自己,周末觉得很亲切,就好像周小沫在自己的面前一样。

    “雨姐,你的耳朵后面怎么有刺青啊?”为了掩饰自己看了张馨雨的胸部的事实,周末随意找了个话题问张馨雨。

    周末不知道的是,张馨雨听了周末的问话,心里一阵慌乱。

    “什么刺青哦?”张馨雨说,“那是贴上去的假刺青而已,你雨姐的肌肤这么好,哪能舍得弄些乱七八糟的刺青上去?”

    周末想想也是,张馨雨的肌肤太嫩白了,尤其是胸前的那两只饱满,要是真弄个刺青上去她会舍得?

    “是啊是啊,雨姐的皮肤很白很滑呢。”周末想到张馨雨领口里的风情,脱口而出。

    “你这个坏蛋,刚才我睡着的时候,你是不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张馨雨说这话的时候,下意识地拢了拢自己的衣服,表情和动作都显得极不自然。

    “我没有!”周末急忙否认,说,“雨姐,你可是我姐的朋友,我对别的女人可以不敬,对你,我不敢的。”

    “不敢?”张馨雨听了这话,柳眉微蹙,轻嗔薄怒地白了一眼周末,仿佛是逗周末,又仿佛是真的想这么问,她脱口而出,“你是不是怕你姐吃醋啊?”

    “没……没有啊……”周末的装字门功夫几乎无敌于天下,但是,在说到和周小沫有关的事情时,他就好像是被废了武功似的。

    “没有吗?”张馨雨显然不相信周末的鬼话,她一手托着腮帮子,用她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盯着周末,“我可是听你姐说,以前你经常半夜三更跑去她的房间哦,你肯定是喜欢上你姐了。”

    “呃……”周末暗自抹了把冷汗,心中埋怨周小沫什么都和张馨雨说。

    “嘿嘿!”张馨雨见周末一副大窘的模样,不依不饶,说,“快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你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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