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 dec 15 20:09:30 cst 2014

    这天清早熊琛还在梦中练着他的第一百二十八万剑时,逍遥子已经在灶下洗米做粥了,他这两年很少有这么早起床,也很少会亲自下厨弄饭,可今天,却是一个例外。

    当鸡鸣头遍,熊琛条件反射般从床上一跃而起,捉起放在枕边的脱鞘长剑,嗖的一声往前方的空气刺去。

    剑气霍霍,一室生寒,半开的窗户外,竹叶簌簌而落,在汹涌剑气的辗转下,化为一团青翠的薄雾,散落在竹林内外。

    有响亮的鼓掌声啪啪响起,逍遥子倚在门槛边上,拿着几根正滴着水的鲜嫩水葱,嘴角噙着满意的微笑,看着他的徒儿。

    “不错......够霸气了,你能在瞬间发出这样凌厉的剑气,足够去当一个神出鬼没的杀手了。”

    熊琛转过身,满脸诧异地望着逍遥子,他跟随师傅两年有多了,从未见过他早起,今天可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师傅,是不是......要外出?”

    逍遥子很是满意熊琛的灵敏反应,这小子除了埋头练剑,脑子也在同步练着,这样的徒儿走出去,他逍遥子脸上才有光彩哪。

    ““嗯,快起床,一个时辰后我们出发!”

    熊琛像一只矫健的猴子,一个箭步抢到逍遥子身前:“师傅,我们去哪?”

    “江湖,真正的江湖,你已经练了两年的剑,也是时候去见识一下什么叫江湖了。”

    熊琛把头埋入清洌的水中,尚自混沌的灵台随着水流的冲洗,慢慢清醒过来,他抬起水淋淋的脸。

    “什么是江湖?”

    逍遥子摸摸光滑的下颌,这徒儿不练剑的时候,就是一个好问的娃娃。

    “江湖啊,就是一个世界,一个精彩的世界,带着血泪,带着意气风发,也带着困窘潦倒的世界,你如果踏入了这个世界,就必须随着它的节奏去走路,否则,你就会成为一颗微尘,被大风刮走.....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熊琛抹去脸上的水滴,望着一脸怡然说教的逍遥子:“师傅你不也在江湖里混了几十年么?既然你没有被大风刮走,那徒儿自然也是刮不走的。”

    逍遥子走入灶下,把手中的香葱放在砧板上,拿起菜刀,一下一下,动作轻柔地切着葱花。

    看着翻滚在锅里的葱花,逍遥子徒然生出感概:“混了几十年的江湖......拿惯了杀人的剑,竟然不会用切菜的刀了......熊娃儿,你说,我是不是老了。”

    熊琛用火钳把灶膛里的火压灭,这粥的火候已经够了,再煮便老了。

    “不老......你不是常说什么宝刀未老么?既然是宝刀,又怎会老?如果你真的感到自己老了,那可以回来竹林里,天天坐在石头上听着鸟儿唱歌,饿了便到灶下煮一锅粥,困了便上床睡觉,这样的日子不是挺逍遥么?”

    逍遥子嗤笑一声,淡然道:“江湖人的退路只有两条,一就是你高高在上,所有人都匍匐在你的脚下膜拜你,等待着比你更强的人出现,将你从神坛上揪下来,这样的话,你曾经荣耀过,就算最后死无全尸,也会是后人口中的一段传奇,另一条就是一生郁郁,在和强敌对决时,竭尽全力,最后还是血染黄沙......这条路有点悲壮,可却是绝大部分江湖人的归宿,师傅我......将来可能也是这么一条归路。”

    熊琛哦了一声,从碗橱里拿出两个大海碗放进水盆子里,仔细搓洗着,江湖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还不太懂。

    喝过白粥,逍遥子换过一身质地柔软的白衣长袍,熊琛却是一身青色的短打衣裳,长剑就这么拎在手里,两人踏着未曾消失的露珠,走出了竹林。

    “师傅,走哪边?”

    “南。”

    “去哪儿?”

    “李家墩。”

    “做什么?”

    “杀人,赚金子。”

    “谁给的金子?我怎么不知道呢?”

    “废话,自然是雇主给的银子,你每天除了吃撒,就是练剑,怎会知道?”

    ”为什么要杀人?“

    ”这是雇主和要被杀那人之间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要做的事只有两件,一就是杀人,二就是收钱。“

    ”可那人该不该杀?“

    ”你问的太多了,这不是你该管的范畴。“

    熊琛闭了嘴,究竟逍遥子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的授业师傅,既然有些话他不愿意说,那他便不问。

    可一刻钟后,熊琛又问起了另外的一个问题:“师傅,你赚了那么多的金子,那些金子到哪儿去了?”

    “好小子,这么快就在算计着师傅的血汗钱的去向?告诉你,钱我早就花光了,没你的份。”

    “我不过是随口问问而已,我要金子银子,就自己赚去,不会要你半个铜板,你放心好了。”

    逍遥子笑眯眯地望着一脸跃跃欲试的熊琛,道:“你想赚金子银子,是不是?那这次的刺杀任务就交给你,如果你能在今晚三更时分,活着回来见我,这次的酬劳就归你。”

    “杀谁?”

    “李家墩的大财主,李天伟。”

    “好。”

    ***

    这晚的三更,逍遥子倚在李家墩外的大愧树下数着星星,今晚的星星特别多,特别亮,他数着数着,竟然泛起糊涂来了。

    “第三千九百八......不......是第三千六百七十六......不,是四千零三......”

    有风掠过,带来一股淡淡的杀气。

    杀气在他身后七尺外戛然而止。

    “好了?”

    “好了。”

    逍遥子从身旁的石头上拿起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反手一扔。

    “三百两金子,够你买三百亩的地来盖庄园做员外了。”

    熊琛捧着手中的包裹,黯然一笑:“三百两金子和三百个铜板有什么区别呢?我纵然盖起一座宏伟的庄园,也没有人陪我一起住,那不是浪费了么?”

    逍遥子哈哈大笑,栖息在大愧树上的野鸟被他尖利的笑声吓得展翅扑棱棱飞远了。

    熊琛打开包裹,黄金可爱的金灿灿色彩将他的脸染成金灿灿的,他拿起一锭金子纳入怀中,然后把剩下的金子重新包起来。

    “师傅,这金子可以买多少馒头?”

    “很多很多了。”

    “我留下了一锭,够我俩买米买油买盐了,剩下这些金子,我打算全部买馒头,派给那些流浪的,穷困的,生病的人吃,你看好不?”

    逍逍遥子抬头看着璀璨的星空,淡淡道:“金子是你的,你爱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不用问我。”

    熊琛笑了笑,将金子放在脚边,也抬起头看向天上。

    “师傅,这样的生意多不多?”

    “不多,一年大概可以接四五单。”

    “天亮后,我们去哪?”

    逍遥子笑嘻嘻得拍拍熊琛的肩膀,这小子长得真高,我原本想摸摸他的头,可这要踮起脚尖,这可是有失为师尊严的事,只能拍拍肩膀了。

    “到城里去,好好吃一顿,怎么样?反正你身上有大把的金子,吃不穷你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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