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对话之后,我便回了监房等着。

    不一会,狱警喊着我的号码将我叫了出去。神情冷漠的给我开了寄存箱,将里面的东西都还给了我。

    我自然还是要坐着警车去开庭的。上警车的时候回首这个看守所。心里默念,切勿让我再回来。

    上午约十点的时候,我被押解着上了法庭。

    旁听席上的人很多。上次爹没有来,但是这次爹来了。二哥、小李子等人自然不必说了。只是,我坐下的时候我的位置变成了原告。而老伍老孟他们则成了被告。

    反诉并不是当庭进行的一种反驳,而是针对同一案件提起反诉,起诉费都是我们讨的钱。

    老孟看着我坐到原告席上,双眼一动不动的瞅着我笑。

    我的样子确实很凄惨,凌乱的头发,和二十多天的折磨,让我此刻消瘦了很多。我进入法庭时,从波哥他们的目光中都能感受到那种对我的——可怜。

    ……

    法庭上自然是针锋相对的辩论。

    但王律师很轻易的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整个开庭我甚至都没有说几句话。

    整个过程因为牵扯相当多的法律术语,我对这方面并不精通,所以,我就朴实的对大家做一个主要内容的叙述。

    因为这次反诉中,债主们早已撤诉,只剩下老伍老孟。所以,王律师首先就提出此次犯罪的主体不是自然人(我)而是单位。不过,老孟等人去还不知道那些债主们已经撤诉。

    老孟听到对他们的控诉等,肯定是不干的!一遍遍的说我伪造公章等等内容。

    王律师手里拿着一份签订的入股协议说:“这些章我申请法院鉴定真伪,同样我认为协议书上的签字也有很大的初入。而且与泽东女士的名字不一致。当然,泽东女士在中厂的其他签字是秋,我们也可以依据当时的笔迹进行鉴定。据我当事人交代这些协议是由企业转交于她手上的,她本人是并未在上面签字的。”

    老孟一听就火了,大声说:“放臭屁!就算这些章是真的,也是她偷用公章!这字是假的也有可能是她自己故意弄上的!不用在这些东西上做文章!没用!”

    法官:“请被告注意法庭秩序!”

    王律师从包里拿出一段录音在请示过法官后开始播放:(老孟说:“行了。不管怎么样,这秋现在是变了。我倒是不担心她集资。她现在是发展的越好,我越高兴啊。”

    “嗯?怎么说?”老伍问。

    老孟说:“哈哈,这猪,养大了宰的时候肉多呀。鑫子,让你找的人你找到了吗?”)

    录音结束后,王律师立刻说:“尊敬的各位法官,刚才大家都能够清晰的辨认出里面说话的就是我们被告孟总。诸如此类的录音我们还有很多,因时间关系不一一作证。但从录音内容看,孟总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集资的事情是非常清楚的。”

    “你……妈的!”老孟没想到王律师出这一招,气的直接骂上了。

    “肃静!原告代理人继续举证。”法官说。

    王律师很严肃的继续说:“我国《刑法》中对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有明确的解释即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孟总明知自己企业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没有进行阻止,反而故意纵容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并将这种认知和意志利用职务强加于我当事人身份上。”

    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继续说:“我希望法庭能够按照我们法律的规定,严格的区别本案的定性。协议书为企业的公章,孟总伍总等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集资的情况非常了解。我当事人当时为中厂的经理,严格意义上说我当事人对整体的集资内容和用项并不清楚。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协议所盖公章真实有效,企业负责人对集资情况清楚。所以,我方反诉被告方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我当事人进行非法集资,在整体事件败露之后嫁祸于我当事人。请法庭明察,完毕。”

    孟总听到文程监听内容的时候,整个人面部表情就不太对了。

    “我方抗议。法官,前段时间我方对泽东女士的非法集资进行了起诉。因为泽东女士对非法集资的挥霍致使资金不能偿还!如果是我们指使泽东女士进行集资。为什么我们没有动用钱?希望法官明察。”孟总的律师说。

    王律师站起来说:“我方当事人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并未动用。而且所有债务也案发后均已偿还。所有的债务人均对我当事人进行了撤诉。所以,你的举证是无效的。”

    “什么!?这…怎么回事?”老孟在被告席上问律师。

    “我也不知道啊!”律师小声说。

    ……

    律师与老孟等嘀咕了半天之后,竟然一句话不说的走了……

    王律师看着他们几人走了,刚想说什么,似乎觉着这种小地方的法庭也不便追问了。

    但至少他们这种不按规则的处理方式,表明了我们是胜诉了。

    最终,法庭当庭释放了我……

    ……

    一帮人见我释放,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现如今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但当时的情况并不是特别好。所以,老孟等人中途离开的事情,也没有了后续。最后,竟是不了了之的结束。

    当然,这其中为何不了了之,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中午宴请了王律师后,便送了他去车站。

    临行前对我说:“我回去把这些事情向万总汇报一下,他可能过几天会过来一趟,让我提前跟你说声。”

    “没有…没有提为什么要来吗?”我问。

    “哦,这个还没有说。”

    “对了,那些诉讼费什么的,我给你吧?”

    “哦,不用,我们是胜诉了。我也留了账号,法院会将钱汇入我账户的。但是遗憾的是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种情况,赢了官司输了钱嘛!关于对你追加的补偿不知道能不能实现了。”

    “没事的…谢谢您,能出来我就很知足了。没有您我怕是这会还要去坐牢的。”

    “嗯,秋啊。我们以后要注意多学习法律了。这个社会是法治社会,以后只会越来越法制,切不可再做这样的糊涂事了。行啦,都回去吧。”

    ……

    晚上,众人聚在了我的住处。但是,虽然官司赢了,但是看到我的憔悴样子,也没有能笑出来的。

    但是,好在都过去了。

    夜店的事情,我和小李子商量后,撤出一百万的股份,另外一百万当做我欠他的。小李子推辞说不用。但是,我执意的让他做大股。而且答应他,以后有机会会将另外那一百万也退出来。

    送走王律师第二天后,我便接到了刘总的电话。

    “喂…刘总?”我接起电话说。

    “哦!秋啊!你们快往市里你们那块地皮那吧!我和万总啊再过半小时就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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