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湛把锅洗干净后,切了很长一段爸妈过年时候从乡下提来的腊香肠。这种腊香肠在她们那里算是特产,用棕树熏的,闻起来有股特殊的香味。腊肠被她切成小段洗干净,放进滚水里煮上一段时间,不抹任何东西,切片码在盘子里。她看了一眼客厅里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男人,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她又弄了一个红烧肘子和糖醋鱼,浇上葱花和她特质的酱料,空气中弥漫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小屋里的气氛变得微妙,多了一个陌生人,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明明两人无话可说,却做着最家常的事。

    言曜全身放松,眼睛直直地盯着电视里的画面。不知是面部僵硬还是有功能障碍,他很少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绪。直到闻到厨房里传来的香味,他才慢条斯理地起身,规规矩矩地坐到餐桌前。

    固定的晚饭时间到了。

    余湛端上菜和碗筷,递给他一个勺子,匆匆看了一眼他的表情,开始低头夹菜吃饭。

    经过大概四天的相处,她知道他对她表面上并没有任何威胁。世事难料,潜在性的危机或许正匍匐在她周围也说不一定。出来独居,没有一点防人之心,能不失钱财不丢性命活个几个月也算是幸运的。他的背景一片空白,但是空白之后藏着什么谁能保证?

    她这里又不是救济所,哪能容纳下他?

    昨天,她正试图联系警察,却发现他站在她身后,表情前所未有的可怕;她也想过说服他让自己贴出寻人启事,至少能让他的家人看到。但他好像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敏感得简直不像是一个智商有问题的人。

    这个疑团绕在心里,越滚越大,余湛好几天都没敢睡着。

    此刻,她脸上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坐在陌生男人的对面,膈应得很;就算他的皮相再养眼,她也不会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

    他拿起勺子,舀了一下盘子里的肘子,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把它弄进自己的碗里。余湛抬头看见这一幕,叹了口气,用筷子夹起一大块扔进他碗里。他盯着碗里的肘子,闻了几下,满意地放进嘴里。

    她扒了一口米饭,指了指他身上的黑衣:“吃完晚饭我带你出去买件像样的衣服吧,总是穿着这件衣服也不好。”材质倒是很特别,就是看起来怪吓人。

    他点头,显然是听懂了。

    提到买衣服,余湛颇为心虚,扒拉米饭的速度更加快了。

    外面的天气有些冷,前几天下过雨,路倒是干得很快,只是冷硬冷硬的,干巴巴地沾着一些尘屑。她住的地方不是闹市,也不是市中心,是离市中心比较远的三环以外的一条街。这里有很多正在开发的地方,但也不乏有一片片在绿荫包裹下的豪华别墅。

    当她带着言曜走到一家店面不足十平米的小店里的时候,年轻的守店小妹正在打盹。

    她看了一圈,言曜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一言不发。事实上,他很多时候都是都是不说话的。

    年轻的店员正在打盹,装扮很乡非,直刘海,画着浓黑的眼线。

    余湛走到她面前,轻轻用手敲了一下桌子。那女孩扶着头的手一偏,整个脑袋就跌在坚硬的桌子上,发出一阵闷声。

    “你他妈没看见我在”她嗔怪地甩了一下脸色,扶着额头,看到是个光顾的客人,脸色也没收敛多少,不过还是站起身耐着性子领着余湛看衣服。言曜显然是没什么耐心和满身脂粉气味儿的人共处一室,他过去拉拉余湛的手,示意她赶快离开。

    余湛扒拉着衣服,哄着他:“马上就好了,待会儿我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女店员很早就发现了旁边站着的出色男人,眼睛迅速放亮,听到余湛说是给他买衣服后,跑过去兴冲冲地取了几件衣服下来。

    “这位先生的身材真是好,穿这件衣服肯定很好看!”她兴奋地比划了两下,为着眼前这个男人精致的皮相而有些恍惚。

    听着那故意放嗲的声音,余湛腹诽,这男人皮相的影响力丝毫不比女人差。

    “不用多挑,我就要一套,上衣和裤子一起买。”余湛看了看外面有些发黑的天色,硬着头皮说道。那女孩瞅瞅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穿着打扮怪异的男人,再听余湛这语气,顿时没了什么兴趣。

    这年头,奇葩的人还真不少。

    “尺寸多少?”她问余湛。

    余湛愣了几秒,确实不知道男人的尺寸,只能摇摇头。女孩奇怪地扫了她一眼,打量了一下男人高大的身材,开口道:“我大概知道了。”

    从店里出来的时候,言曜换上了新衣服,看起来终于正常了不少。余湛紧了紧手里的钱包,内心的愧疚感反而越来越重。到最后,她甚至有一丝犹豫。

    然而,这件事不是她能说了算的。行走在这个社会,不说城府要有多深,但她必须放聪明点。

    天色已经完全转黑,路灯一盏接着一盏地亮起来,晕染起夜晚的神秘感。两人并肩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影子并排开来,一时无话。

    路过公交车站时,余湛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脸上的表情捉摸不透。

    她停下脚步,一瞬不瞬地盯着男人精致的后脑勺:“要不我们去市中心走走?”

    深呼吸,这是无疑一个好机会。

    言曜转身,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只能摇摇头。余湛垮下肩膀,急忙掩饰道:“市中心很好玩的,还有很多好吃的!”

    言曜还是摇头。

    “我想去市中心了。”她恳求。

    “”

    隔了一会儿,两人大眼瞪小眼,心思各异。

    她不知道他听不听得懂自己的话,只能咬牙,大步上前拉住他的手。奇异的触感有些陌生,她的手很冰,却不料他的手更是冷得像冰块一样。言曜皱眉,却没有甩开她。她可是豁出去了。

    “车子要来了,我带你去玩!”

    不由分说,余湛就坚定地拉着他去路旁等公交车。

    a市的公交车有个特色,那就是挤。无论你是在二环三环外,除非是深夜,每辆公交车总是挤满了人,像是刚刚制作的好罐头。

    一上车,各种脚臭、汗味、汽车尾气味迎面而来。身边的人,男女老少,一脸麻木地堆在一块狭小的地方,车厢中偶尔能听到某个人打电话的声音。言曜皱眉,胃里翻腾得厉害,加上旁边有人试图往他这里挤,更让他心里烦躁。

    “往里走!往里走!里面还空着呢。”司机粗噶的声音从车厢那边传过来。外面的人群又往里挪了一些。

    由于他俩是刚上来的乘客,自然得按惯例朝里走。余湛挤惯了公交车,倒是没觉得有多受不了。她拉着他朝里面走了一些,被人推挤着。言曜再不适,也不想她沾上别人的味道。他俯视着她小小的脑袋,圈出手臂围住她的身体,将她整个人都纳入怀里。

    余湛一惊,僵在他怀里无法动弹;他身上的味道夹了几丝冬天的清冽气息裹住她的全身,她居然舍不得挣脱他,一脸踌躇地窝在他怀中。

    这是什么感觉?她没谈过恋爱,但也知道这是种怎样奇妙的错觉。那种被男性包围的安心感,她依偎在他结实的胸怀里,几乎都能感受到他衣服下紧实的肌肉。她背对着他,根本无法看到他的表情,只能感受他低垂下来的热气时不时地喷在自己头上;偶尔车子刹车厉害的时候,他的唇还会碰到她的发丝。她默许了他的怀抱,一如那晚的情景一般。

    等到回神,车子已经到达市中心。余湛敲敲自己的脑袋,心里烦躁矛盾。

    市中心这会儿已经是很热闹了,毕竟快要过年了,到处张灯结彩,五花缭乱的饰物充斥着大街小巷,店铺也开始各种打折吆喝。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都有着一种很高兴的表情。a市最有特色的就是夜市,这里小吃多,到处都是勾人馋虫的小吃摊。

    言曜站在人群中,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适,刚想转身去拉余湛的手,却发现身旁的人不见了踪影。他想起刚才她说的,似乎是要去买什么东西,这才安心地站在一旁等待。

    这个时候的人流量比较大。年前,学生也都放假了,三两对地在街上逛。言曜一动不动,站在一棵树下。

    他这样外形出众的男人到哪里都是焦点,更何况是人口密度最大的中心广场。几个胆大的女孩儿早就兴冲冲地跑过来询问搭讪。他闻着她们身上刺鼻的脂粉味,连连后退,那几个女孩确是步步紧逼,眼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走,开!”倏然,他沉声说道。两个字咬得很是清晰有力。余湛的离开让他内心本就没了底,烦躁不堪,这些烦人的苍蝇还巴巴地惹上来,他要死命按捺住冲动才能保证自己不动她们。

    出人意料的,那几个女孩像是着了魔一般,没过多久就听话地转身离开。言曜这才放松,攒紧的拳头慢慢松开。

    这一边,余湛提着自己的包包,穿过百货商店到另一头,迅速找到了公交站台,心里想着终于是落了一大块石头。

    这样也好,他总不能一直不明不白地留在自己那里。虽然这样做有些不道德,甚至有些没有良心,但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别无选择。

    这样不清不楚地和一个男人同居,对他的背景了解率几乎为零,她怎么说得过去?加上他似乎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若是他有什么犯罪背景,扯上自己还真是麻烦了。

    或许她本身就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才能这么心安理得地放开他。但是在这个社会上,若是不小心一点,她还能容身在这里?这么一想,余湛心里倒是好受了一些。

    刚才在公交车上旖旎的一幕突然袭击脑中,她将手插进兜里,专注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公交车很快就来了一班,跟随着人流上去,这次却是独身一人。她找了个位置坐下,呆呆地望着城市的夜景。

    真烦人。

    第三天的时候,太阳出奇地好,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肆意亲吻着隐藏在衣服下的肌肤。

    下午,阳光更盛。怡星广场上的一颗树下,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俊俏男人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站了多久,也没人敢上前去询问。良久,大概到了三点半的样子,他迈开步子,坚定地离开了原地。

    自从那天以后,余湛过得倒是挺安生的。

    她今天加班,早上给房东做饭的时候加大了分量,满脸不好意思地道了歉。下午在公司外面一家小店里随意吃了一碗素面,就匆匆赶回去。要过年了,公司里的事务有些繁忙。余湛工作的地方虽然规模不大,但这几年也做得风生水起,办公楼也从两层加到了三层。

    回到公司后,她扒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开始思索起来。

    自从三天前她把那个男人丢在广场,晚上竟然意外地有些失眠。望着天花板,脑袋里却是一幕一幕的狗血片段闪过。她知道是自己的良心在作怪,也试图说服自己。其实这就好比捡了一个脾性怪异的宠物,喂养了几天,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养它,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办任何手续,于是只得用哄骗的手段把它扔在一个地方,事前为了弥补自己的内疚,做一顿好吃的给它。人类的劣根性罢了。

    望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她陷入了挣扎,暴躁得几乎想要扯掉自己的头发。同事冯露端来冲好的咖啡慢悠悠地走到她面前,一头大波浪卷发生动撩人:“怎么了,一脸忧郁的样子,黑眼圈都能冒充国宝了。”

    余湛懒懒地抬眼:“这几天都没睡好。”

    冯露把咖啡放到她桌子上,挨着她坐下来:“趁着吃饭时间还没过,来和姐说说,是不是看上哪家的小伙子了?”她秉着一贯八卦的精神,眼神专注看着她,试图发现些端倪。

    余湛道:“不是。我这么跟你说吧,要是你养了一只来历不明的狗,突然闯进自己家里的那种。可是你没有养狗证,甚至连狗粮都买不起,也不可能带它去看病。还要时时防着他会不会咬人,会不会给自己添麻烦。前提是它真的很可怜,长得也很好看的那种。”

    “你捡到狗了?”冯露兴趣缺缺。

    她犹豫地点头:“我前些天把它扔了,心里空落落的。”

    冯露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养它,自然有人养嘛。漂亮的狗到哪里都能吃得开,放心。”说完,她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嘴上还念叨着:“要是有这样一个男人呢,我倒是很愿意养在家里。”

    余湛正喝着咖啡,“扑哧”一声呛到鼻子里,脑袋开始变得晕沉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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