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手把刘学拉回来,和一个小弟一起拎着孙建洲的衣领子,站在大门口冲着外面的人大吼道:“都特么给我住手,谁再过来,老子先把你们大哥废了!”

    “草泥马,有本事放了我大哥,我分分钟灭了你!”

    “大哥,放了我大哥!”

    外面的小弟冲我叫骂,我毫不理会,对着孙建洲的肚子就是一拳,打的这老小子呲牙咧嘴:“把你养得这帮狗都赶走,否则今天咱们玉石俱焚!”

    “我去你妈的,有本事弄死老子,你们也别想活!老子出来混不是一天两天了,想吓倒我,你特么算哪根葱?”孙建洲扭头冲我直吼,表现的很有骨气,只可惜这种骨气看在我眼中,却显得十分可怜。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一膝盖撞在他肚子上,直接把他撞的跪倒在地,紧接着拿着匕首直接将他左耳给割了下来。

    “哎哟,卧槽尼玛!”孙建洲疼的嗷嗷直叫,要不是我和另外一个小弟按着他,估计早满地打滚了。

    我将孙建洲血淋淋的左耳扔了出去,眼睛扫视一圈,低声喝道:“谁再不安分,我就把他另一边的耳朵也割下来!”

    话语永远都毫无威胁力,只有真正动手才能令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看着那血淋淋的左耳,外面的小弟全都沉默了,不过他们仍旧没有退下,孙建洲哪怕耳朵被我给割掉了,也没有要妥协的意思;或许在他看来,妥协才代表着失败,只要他不认怂就尚有一线生机。

    因为孙建洲的强硬,事态一时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我们双方就这么隔着大门对峙着。

    而就在我有些无计可施的时候,突然,一声娇喝响起:“杀!”

    紧接着,从一条幽暗的巷子里冲出一支人马,数量足有一百多,而带头的正是董飞燕!

    这一百多个人,拿什么的也有,球棒、钢管、砍刀,乍一看之下像是支咋叛军。而冲在最前面的董飞燕,拿着一把三尺长的太刀,也不知道她从哪捣鼓来的。

    “她怎么来了?你们谁跟她说了?”我眉头紧皱,扫视着身边的人。

    刘学连连摇头:“我可没说。”

    吴翔想了一下,言道:“八成是燕儿发现咱们都不见了,就去逼问四眼儿。”

    而就在我们几个谈话之时,董飞燕已经带人冲到了跟前,与门外的小弟混战了起来。董飞燕一马当先,左劈右砍,七八个汉子竟然挡不住她。稍稍安静下来的现场再次沸腾起来,我担心她受伤,就冲刘学吼道:“快去帮忙!”

    “好嘞!”刘学应了一声,带着那些伤的比较轻的小弟就冲了出去。

    董飞燕那边仗着人多平推,而刘学则带着十个虎狼奋勇进攻。尽管对方人数众多,但面对前后夹击,一时间也乱了方寸,除了几个有血性的在抵挡之外,其他的小弟全都一窝蜂的四处逃散。

    打仗,最关键的是稳住阵势,一旦乱起来,就算是有千军万马,也不过是一盘散沙罢了。

    刚才还摆出一副宁死不屈架势的孙建洲,见到自己的小弟一溃千里,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我揪住他另一边的耳朵,冷笑道:“你不是硬骨头吗?等会解决完他们,我好好给你松松筋骨!”

    孙建洲有气无力的抬头看着我:“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轻笑一声:“要你命的人!”

    说话功夫,我们的人已经占了上风,不断的追杀着孙建洲的小弟。约莫十分钟后,现场站着的全是我们的人。董飞燕跟着刘学兴冲冲的走到我身边,董飞燕把太刀扔到一个小弟手里,刚想要开口说话,就被我打断了。

    “等会我再跟你算账!”我指着董飞燕的鼻子低喝道。

    别看平日里董飞燕总是骑在我脖子上,心情好了对我恶言相向,心情不好了对我拳脚相加;但只要她发现我真的生气了,她就会老老实实的挨骂,一声也不敢吭。

    “小海,要不是燕儿,咱们今天就栽在这了,别跟她生气了。”吴翔在一旁打圆场。

    我瞪了吴翔一眼:“她是我的女人,还是你的?这么愿意教育,领回家自己教育去。”

    “我……”吴翔脸上一阵尴尬。

    刘学连忙拉了拉吴翔的胳膊,小声道:“你特么二啊,往枪口上撞什么?小海故意慢着她,就是害怕她万一有个好歹,现在她来了,虽然帮了大忙,可也让小海提心吊胆。这事儿,让他俩自己处理就行了,你就别跟着裹乱了。”

    吴翔耸了耸肩,不再多说什么。

    我又瞪了董飞燕一眼:“还特么愣着干什么,赶紧滚回去!”

    “哦……”刚才还大杀四方,英姿飒爽的董飞燕,被我一通臭骂,拎着刀,灰溜溜的先闪了。

    等董飞燕离开,我拎着孙建洲仅剩的一个耳朵,把他拖到屋里,一脚踹在他心口窝上,把他踹进墙角里:“洲哥,现在咱们谈谈吧,想死还是想活?”

    孙建洲捂着左耳,脸色苍白:“想死怎么说,想活又怎么讲?”

    我目不斜视,冷声道:“想死简单,现在就能成全你。想活,写个欠条。”

    “欠条?”孙建洲一愣。

    站在旁边的刘学,一耳光抽在他脸上:“你特么还剩一个耳朵呢,少跟我装聋!”

    这一巴掌抽的他晕头转向,虽然我们之中还有几个小弟因为来的匆忙穿着校服,但他看待我们的眼神仍旧露出了惧意。

    我让吴翔去找来纸笔刷刷点点几笔,随手扔到他面前:“签个字吧。”

    孙建洲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纸,顿时脸都绿了:“哥们,咱别闹,你要是想要钱,我给你个百八十万,这都好说。这欠条上写着我欠你一千万,就算把我卖了都不值这么多钱,你这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啊!”

    我冷哼一声:“你猜对了,就是要把你往死里逼,不然你以为我带着这么多人来干你,是闲的吃饱了撑的?签了你就能活,不签等你死了以后,你的财产还是我的。”

    孙建洲凝视我片刻,深吸一口气:“我能问问,是谁派你来的吗?”

    闻言,我没有回答,而是冲刘学一挑眉;刘学二话不说,一步跨到孙建洲面前,揪住他另一个耳朵,一刀就给切了下来。

    “啊!!!”杀猪般的惨叫再次响起。

    刘学冷冷的看着他,将手中的耳朵甩到他脸上:“这就是废话的下场,要是再敢废话,我今天就把你削成人彘!”

    等孙建洲缓过劲儿来后,我再次将笔摆到他面前,轻声问道:“签还是不签,给个准信儿。”

    “我……我……我签!”孙建洲结结巴巴的说道,捡起笔,在欠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我顺手抓起他满是鲜血的大拇指,在落款上按了一下,然后让人把他拖到一边。收好欠条后,我让郑强把客人都赶下来,确认了一下他们的身份,总共有十三个人,其中三个是普通来消费的客人,没什么背景;其余的十个人,有九个是公务员,仅剩的一个自称是普通客人,可我看他的穿着打扮,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人。

    这人约莫四十来岁,穿的西装革履,就他身上这套西装,怎么着也值个万八千;我可不认为普通人有这样的派头,当即走到他面前,上下大量一眼,笑道:“大哥,说实话吧,别让我难做。”

    中年男人扫了一圈,脸色十分冷静:“我真的就是一个普通人。”

    此话一出,还没等我发话,刘学就要往上冲,结果被吴翔给拉住了。刘学瞪着那个中年男人,低声咆哮:“草尼玛的,普通人穿着一万块钱的阿玛尼?普通人碰见这样的场面,脸不红心不跳跟个没事人一样?我看不收拾你,你不会老实!”

    我冲刘学摆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扭头瞥了中年男人一眼,微笑着把手伸进他的怀里,摸出他的钱包。钱包里就有三张大票,但这不代表他没钱,因为钱包里塞着一堆银行卡,而且都是金卡。我翻了半天才翻出身份证,发现他的名字叫‘赵成江’。

    “哟,咱还是本家呢,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人。”说完,我将钱包赛回到他的口袋里,冲郑强一招手:“他的手机呢?”

    刚才没收手机的时候比较匆忙,郑强也不知道他的手机是哪个,所以把所有手机一股脑的扔到我面前。

    “大叔,哪个是你的手机?”我不怀希望的问道。

    本来我没打算他会合作,但他却出乎我预料的伸手指了一下一部号称‘手机中的泰森,堪比武器级’的诺基亚手机,而且还是那种黑白机,199一部,当年可是很风靡的。

    看到这部手机大家都挺意外,而我却更加坚信这中年男人不简单,因为这种手机虽然便宜,而且早已被淘汰,但却因为构造简单,以及里面设备原始,不能被窃听和窃取资料。我翻了翻电话簿,发现里面有将近一百个手机号,但却没有一个名字,全都用符号代替。

    “大叔,你究竟是什么人?”我开始严肃起来。

    赵成江微微一笑:“现在,我对你来说就是个普通人;如果你再纠缠我不放,那么我就会变成你的敌人。”说话间,他扫了一眼门外血迹斑斑的战场,脸上尽是轻松写意:“想当年,古惑仔风靡大街小巷的时候,这种场面倒也经常见,这两年比较少了,我倒是有些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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