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询问,这两缕发丝是谁的,师父已经唤来追风,将两个包袱放在马背上,嘱咐道:“这个包袱里是欢儿日常换洗的衣物和盘缠,另一个包袱里面是你的换洗衣物和常用的药品。【小说文学网】”

    所有的盘缠放在唐欢那里自然要比放在我这里安全,但前提是我和唐欢一路同行,绝不失散。否则,我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身无分文流落街头,贩卖毒药,而后被官府刑拘;要么就是饥饿难耐,最后服毒充饥死于他乡。

    师父将我们送到山脚下才停住脚步,再三叮嘱唐欢要护我周全,这一次任务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一旦失手很有可能挑起两国纷争,无论如何不能表露身份,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定要想办法嫁祸益国。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集安堂早已在各国声名远播。

    道别师父以后我和唐欢产生了分歧。

    此次出行两个人,两匹马,一只鸟。鸟当然是不归,两匹马,一匹是追风,一匹是闪电。

    闪电的脚程比追风要快上许多,所以唐欢提议我们两人共乘闪电,将包袱放在追风背上。我觉得不妥,追风本就脚程缓慢,若是跟丢了我们的衣物和盘缠岂不是不保。

    商议再三,最后决定由唐欢带着自己的包袱骑闪电在前面开路,我骑着追风带着不归紧随其后,若是中途我跟不上速度,不归便飞到唐欢那报信。

    很久以后我才质疑,如此重要的任务,为什么要带着追风这匹体型肥硕且行动困难的马?

    唐欢解释道:“这样别人才看不出你是集安堂派出去刺杀萧王的。”我自是不能苟同他的说法。

    红日西沉,霞光漫天,一人一马,行于林荫古道之上,笃笃的马蹄踏碎一片寂寥。

    我眺望远处,隐约可见唐欢和闪电的踪影,不归在我肩头休息一阵后,便又展翅在我头顶盘旋起来。

    若不是任务在身,此次出行可以算做一次旅行,只是想到临时行前师父说的话,便少了那份看风景的心情。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问师父,我爹是谁,为什么会被萧王所杀?那时的我也并未深刻体会到杀父之仇的意义。

    为了迁就追风的速度,唐欢一路走走停停,三日之后我们才抵达都城桐詹,也就是说距离萧国都城还有一个月的路程,前提是一路上我们不出任何状况。

    桐詹最大的客栈叫福来客栈,本着此次出行的一切费用皆由师父报销的原则,我和唐欢便入住于此,稍作休整。安置了马匹,要了两间上房,便和唐欢来到一楼大厅点了几道酒菜,不紧不慢的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忽觉腹痛难忍,心道不妙,不会是中毒了吧?可是吃饭之前我明明洗了手,而且随身带着的毒药并未接触吃食。

    唐欢见我眉头紧蹙,放下筷子出声询问。我突然就想到四天前在集安堂喝的那碗粥,哀怨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果真在粥里放了毒药?”

    “嗯?”唐欢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半响才拍着脑袋说:“如果真的有毒怎会这么多天才毒发,手伸过来,我给你把把脉。”

    我乖乖把手伸给他,如果真的中毒倒也不用担心,唐欢可是这世间数一数二的解毒圣手。

    唐欢按着我的脉搏半响,默默收回手,凑到我近前小声道:“你是不是月信来了?”

    “……”

    因为这事我一整天没和唐欢说话,虽然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最起码的羞耻之心我还是有的,我羞耻的不是来月信,而是我来月信居然要一个男人来告诉我。

    晚饭时,一群人的到来彻底打破了我和唐欢的僵局。

    我正有气无力的埋头往嘴里扒拉米饭,种地一般洒落一桌子的米粒,还好不归深知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将那些散落的米粒一一啄了去。我准备放下筷子的时候,客栈门前缓步走进一行人。

    走在最前面的男子,看模样二十出头,一袭白衣胜雪,长发整齐的绾成髻,剑眉下狭长的眼眸勾人魂魄,仿佛是看到了我几近花痴的目光,他微微勾起唇,荡出一抹笑意。

    我发誓全集安堂甚至包括桐山下的申禾村,没有一个男人的长相可与之相比。当然,这话我只能在心里说,若是讲给唐欢听,他一定会掐死我。

    白衣男子一行人在我们旁边的桌子坐了下来。为了更好的观察这一群形迹可疑的人,我放慢了吃饭的速度,一粒米一粒米的喂进嘴里。

    唐欢随着我的视线扫了一眼隔壁桌的人,很不识相的开口道:“你是不归吗?这样吃吃到天亮都吃不完。”

    白衣男子发现了我的目光,朝我略略点了下头,算是打了招呼。如此合我心意之人若只是萍水相逢真是太可惜了,正在埋怨上天为何不安排一场轰轰烈烈的相遇之时,门口又走进数人。

    来人个个身着黑色劲装,手持三尺长剑。进了客栈扫了几眼,便把视线停在唐欢和我的身上。

    虽然是去完成刺杀行动,可是只要尚未出娄国境内,我和师兄也没多少担忧。

    领头的黑衣人走到唐欢近前,上下打量一番:“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到哪去?”

    黑衣人虽未表明身份,但只凭问话方式可看出十有**是官府的探子,明面上三国和谐共处,暗底下相互之间都潜伏大量的细作,有细作就一定有调查细作的人,所以这些探子指不定是哪一路的。

    唐欢面色平和,看不出半点情绪,不答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的身份你还不配知道,老实交代,不然就跟我们走一趟!”黑衣人说着已将长剑架在唐欢的脖子上。

    我有些慌乱,客栈人太多,此时撒些毒药出来不仅会伤及无辜,还很有可能暴露身份。

    可是唐欢若是出了事,我一个人想要完成任务也是十分困难的。

    权衡利弊了良久,还没做出决定,隔壁桌的白衣男子在随从们的再三阻拦之下悠然的走到我们近前,抬手推开了架在唐欢脖子上的长剑,语气平平道:“你们如此行事,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了。这位兄台和这位姑娘一看就知道是私奔出来的,你又何必为难他们呢?”

    满心感激看向他的眼神瞬间就哀怨起来,我和师兄看起来很像私奔出来的吗?

    黑衣人的视线转向白衣男子,半响不怒反笑,问:“你是何人?”

    白衣男子缓缓答道:“在下未央。”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未央看起来如此神秘,大抵和他的名字有关,像我和师兄的名字放到哪里都是普通群众的典型。上天给了未央一张好看的脸,未央的父母又给了他一个好听的名字,我顿时有些替师兄愤愤不平起来,和狗同名也就算了,还长了一张无法让人血脉喷张的脸。

    后来唐欢给我分析,如果他长了那样一张脸会发生两种可能。

    一,我司空见惯,产生审美疲劳,觉得他甚至还没有常人好看。二,我每天至少八个时辰血脉喷张,最后不治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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