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app软件已经开发完毕,请大家访问“唐宁,你是中国人和欧洲人的混血人种,是吗?”

    唐宁先是一惊,已经好久没有人提这茬儿了,却被一个小女孩提出来,而且口气很肯定,这真是……不过,他是惊而不慌,肥而不腻,随即微笑:“怎么?服了吧?我就好像变色龙一样,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英国人。”

    这倒是真的,来到牛车水这么久了,似乎没有华人用看外国人的目光来看他。

    林菲尔小嘴一撇:“顾左右而言它,更是坐实了你的罪名!放心吧,你是我最敬爱的人,我不会揭穿你的!”

    唐宁:“你生物学的课学得不错啊,这都能看出来,不过我是不会承认的。有些秘密……是永远不会有答案的。”

    8岁小女孩真像个小大人,唐宁越来越不看“小”看她了。

    林菲尔:“我最喜欢生物学了,尤其是进化论,我觉得90%的英国人都是傻瓜,那么多明显的证据在那里还不肯信,还要死咬着圣经的教条,笑死人了。”

    唐宁:“别笑,这是人类这种社会性动物进化出来的本领,可以叫羊群效应。想象一下你是一只羊,置身于一大群羊之中,你的视线是不可能把四周都看得很清楚的,所以,看到身边的同伴忽然奔跑起来,你最好也赶紧跑,这可能就是狼来了。进化论虽好,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没有那个耐心系统地、完整地去看,他们只要跟着羊群走就好了,再说了,人类当中有很多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不行的。

    打一个比方,来一个经典三段论:假如澳大利亚的绵羊都是美丽奴绵羊,我在墨尔本看到了一群羊,所以,我推断这群羊是美丽奴。这在我们看来是很简单的推理,可是有人就是闹不明白,他们会问:嗯?啥是美丽奴?墨尔本?我没去过!

    也就是说,人类会受到自己知识的局限,连最基本的推理也可能不敢确定,他们只能跟着大众跑。在英国,教会不仅是信仰,更是政权,很多选区是按教区来划分的。教会有很大的动机去尽一切可能为自己的合理、合法辩护,放谣言,歪曲理解,浑身解数,进化论与教会会有漫长的斗争,也许过了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束的日子。”

    林菲尔:“……哼,又给我上课了,我已经长大了。”她很自然又挽起了身边大公爵的胳膊。

    唐宁:“撒手!长大了的大姑娘,岂能随便……男女授受不亲懂不?”

    林菲尔一咬唇,反而抓得更紧,某人颇为无奈。

    小姑娘也有不明白的问题,口无遮拦地问:“我问你,为什么12岁的女孩才可以结婚?”

    唐宁:“才……”

    林菲尔摇着他的手臂:“说呀!”

    唐宁:“你哪儿看来的规定?我都没注意,好像是,大概是,因为12岁的女孩正好是月经初潮的岁数,这代表着女孩性成熟,可以怀孕了。”

    林菲尔:“哦……那人都18岁了,为什么你还没娶她?”

    唐宁:“那人……”

    林菲尔:“那个巴伐利亚的贵族小姐。”

    唐宁:“都……好吧,虽然12岁就可以结婚,但似乎女孩们都是二十岁以上才嫁人的,我倒是已经三十岁了啊,时光荏苒,想五年前我来到这个世界……咳咳!”

    林菲尔小耳朵一动:“什么?什么叫五年前来到这个世界?”

    唐宁镇定从容地绕过:“五年前来到欧洲的花花世界!”

    牛车水的路面不太平整,林菲尔踢到一块凸起的古板,“哎呦”一声,表示“脚崴了,你背我吧。”

    唐宁很怀疑,因为小姑娘是能把足球踢得满天飞的女把爷,怎么会……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当了小女孩的坐骑,希望她长大两岁之后会淑女一点吧。

    小女孩幸福地伏在大哥哥的背上,小脸儿紧贴着他的背,不一会儿,又冒出一个问题:“哎,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是美丽奴?”

    唐宁:“这是一种优良的绵羊品种,原产于西班牙,以前啊,西班牙人对美丽奴是看得很紧的,走私被捉住了砍头!不过,后来还是被偷偷运出去了。就像我偷巴西橡胶树种一样,杀头的买卖有人干,赔本儿的买卖没人干!哦,我去年送给你的大衣就是美丽奴。”

    小女孩更幸福了,全身都是暖暖的,时隔一年了,才说:“谢谢。”

    唐宁把她当成闺女了,说:“想起个事,我在印度的时候曾经合一个山西商人达成君子协议,我给了一半的藏羚羊毛给他做原料,他留在印度偷学做一种昂贵的披肩,叫沙图什。藏羚羊的羊毛比美丽奴还珍惜,在印度的克什米尔地区,是最顶级的嫁妆。欧洲贵妇们也很喜欢。这个商人居然被我重新联系上了,啧啧,缘分!他正在赶来新加坡,想想就感到心暖。到你嫁人的时候啊,我送一件沙图什给你当嫁妆,好不好?”

    过了好半晌,小闺女才又说:“谢谢。”

    来到豆腐街的时候,唐宁忽然想,像“豆腐”的英文这样的拼音是谁发明的?英国人看到能念得出,中国人听到大概能明白,这个得回去找些中国通来问一问,说不定能找到把汉字拼音化的人才。

    来到一家戏院门口,传来伊伊呀呀的有趣声音,唐宁问小闺女:“去听戏吗?”

    小闺女:“不去,吵。”

    好吧,继续前行,看到一家卖字画的店,这个风雅之地总算不会嫌弃了吧,不由分说,唐宁放下了小女孩,与她共同迈进店门。

    唐宁对书法还是蛮感兴趣的,不过土豪就是土豪,想豪而不土真是太难了,大部分的草书都不认识,甚至连行书都认知困难,在众人面前还要装作完全看懂了的样子。

    林菲尔比土豪还土,说:“毛笔写字这么费劲,有什么意义?很快就要被废弃了,对吧?”

    唐宁赶紧做出禁声的手势,低调地道:“这是艺术……”

    一个老学究年纪很大,乍一看还以为他老得耳朵都聋了的感觉,不料他竟听到了小女土豪的说话,正在写毛笔字的他抬起来头来,透过他那圆溜溜的西洋老花镜瞪了小小女土豪一眼,哼了一声:“小丫头,不用毛笔用什么?”

    勤奋好学的小女土豪随身都带着纸笔呢,她二话不说,把唐宁不久前发明了但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水性笔”拿出来:“老爷爷,你瞅瞅,这是什么?随时可以写字的笔,比毛笔好一万倍。”

    水性笔是圆珠笔和钢笔的合体,没有圆珠笔原始墨水的容易玷污纸张的特性,又不需要像钢笔一样灌墨,在伦敦已经流行起来,但落后的新加坡,特别是华人社区还没有大规模使用,这位老先生居然是第一次见到。

    老先生哈哈一笑:“这个小东西,哪里能划得出笔锋?”他接过来在纸上划拉了几下,“咦?”了一声,补充道:“拿来给帐户先生记帐倒是不错。”

    唐宁赔礼道:“老先生莫怪,小女孩不懂事,这种笔只是用在速写上,书法博大精深,还是得看毛笔的本事,不过我不是很懂草书,您会不会写简单易懂的?”

    “没问题!”看到后生这么有礼貌,老学究大笔一挥,写起规规矩矩的行楷,很看很认,唐宁大爱,连赞“这就是我想要的书法”。他要求老先生再多写几个。

    好吧,勉为其难,老先生又来了一句:“知足常乐,益寿延年”。

    说实在的,唐宁觉得这样的书法比什么大家都强,真是高手在民间啊,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落”到了新加坡,照这个时代的看法,南洋肯定是一个蛮荒之地啊。

    唐宁:“小楷、宋体这些您能写吗?”

    “嘿,小伙子考我呢!看在你会讲官话的份儿上,我再写两个!”老先生兴致勃发,在一对陌生“父女”面前显摆自己的技艺。

    唐宁微笑着欣赏老学究的表演,他确实是在考老先生,他想他找到帮他开发中文字体的设计师了,他还以为一定要到大清国才有这样的人才。

    唐宁与老先生进一步攀谈起来,原来老先生还是某个官员,因为“洪杨发匪”(太平军,以洪秀全和杨秀清为首的留头发的匪徒)丢了辖地而逃难来南洋,当然了,他是不会说他是哪里的人哪里的官,他对唐宁还不够信任。而唐宁则告诉老先生,自己在东印度公司工作,这倒不是什么谎言,迄今为止,他仍然是东印度公司的董事,而且越来越董事,因为东印度公司收成越来越差,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不断有公司的老股东跑来笑容可掬地问:“伯爵/公爵大人有没有兴趣买下我手中的东印度公司股票?”看到价格好的,他也就买下了,加上一些东印度公司的老朋友,现在他在东印度公司的话语权相当重,几乎印度总督的人选三、四成都决定在他手中。

    说来也搞,他居然是英国和荷兰双料东印度公司的领导,可以说是南洋最有势力的人。他得去巴达维亚去看一看,也就是雅加达。

    离开之前,他买了老先生的一幅奔马图,这幅画老先生很喜欢,都不知道题什么字好,本来舍不得卖的,但见到小伙子这么谈得来,决定妨痛割爱。唐宁提议,不如叫“马踏飞燕”,老先生叫“妙”,于是,用行草提上这四个大字。老人家一生爱马,连给自己起的假姓名都姓“马”。

    从头到尾,这位伦敦公爵都没有露馅自己是“英国人”,林菲尔不得不服,她现在心中已经认定唐宁必是混血儿,不管他承认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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