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秋天起风的时候,一处远离城市的郊外,泥泞的土路上留下一条条卡车的轱辘印。(小说文学网)风扬起路上的尘土,飞起的尘土扑倒车的侧门玻璃上,里面坐着的司机抱怨几句,将车开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填埋场。整个垃圾填埋场是用水泥钢筋围起来的,远远看去,很像福建的客家土楼。司机把卡车停好,把垃圾从车上倾倒下去,倒干净了,垃圾堆上出现了十几只野猫的尸体,也有没死的野猫,睁着眼睛,陷在垃圾堆里,在恶浊的臭味里发出一阵阵的哀嚎。

    一只黑色的鸟儿从垃圾场的围墙飞下来,啄食死去野猫的眼珠,红色的血流出来,染红了鸟儿黑色的喙……

    几公里外的一所学校,绿草如茵的草地上有一只竖立的旗杆,旗杆光秃秃的,像一根棍子刺着阴沉沉的天空。

    教室里,一名老师正在讲着中国当代文学,明明是文学的东西竟然让眼前这位中年女人讲成了历史,“鲁迅是中国当代最伟大的文学家,如果说中国当代文学是一次长跑的话,那么伟大的鲁迅先生一个人就跑了全程的一半”。下面坐着一位名叫郑杰的学生,他觉得老师讲的让他有些反胃,还因为他觉得过去的孔子死了,如今的鲁迅又活了。鲁迅不就是当今的儒家思想么,为什么总有一些董仲舒之流进行思想的专制呢?

    既然无聊,郑杰就想去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他的前面正好坐了一位女生,美丽的长发使人不由得猜测女孩俊俏的脸庞,生*美的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手里立即拿了一张纸,折成心的形状,递给了前面的女生,上面写了一句话:“我敢打赌,你肯定不会回头看我”

    谁知女生接过纸条,果然没有回头看他。这让一向站无不胜的他觉得有些被挑战了,他抓女生的头发,女生生气地回过头,郑杰像见了鬼一样看着女孩长满青春痘的脸,微撅起的嘴唇向外翻着大龅牙,郑杰不由得惊出一声冷汗,扭过头去干呕。自然,课堂上的情况被讲得满身是汗的老师发现了,她没说一句话,而是用课本猛地砸过去,正中郑杰英俊潇洒的脸庞。

    郑杰把脸上的课本拿开,悻悻地走到老师身边,这是她定下的老规矩:“凡是在课堂上调皮捣蛋的,就必须得表演一个节目”

    窗外的午后空气很是沉闷,屋子里有人来表演,同学们立即像打了鸡血似得起哄骚动,大家也听得烦了。一个正睡着的同学被人群的吵闹声惊醒,见到了黑板边上郑杰和女老师,还没搞明白情况的他高喊:“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同学们全被这突发的情况逗乐了,教室里是一片哄笑。郑杰看着女老师憋红的脸,他知道情况要发生了,赶紧抢先一步,自己报幕到:“接下来是郑杰同学为大家唱的一首歌——迈克尔杰克逊的《beatit》,大家掌声欢迎。”随后郑杰边唱边跳,同学们被劲爆的旋律感染,围着郑杰跳起了捂裆舞,一旁女老师的脖子如乌龟般地一伸一缩,郑杰改跳了骑马舞,手在空中挥舞着马缰绳。可能是觉得有些不太给力,郑杰又把自己的腰带脱下了,一手兜着裤子,一手挥舞着空中的腰带。教室里,刚才吓了郑杰一跳的女生趴在地上,等着皮带一次次的抽过来,嘴角溢出鲜血,可依旧是很爽。

    “呵呵”,屋子里的所有人听到了这样的一个声音,郑杰把手里的皮带停止转动,向四处寻找着的声音的来源,终于在开着的玻璃窗外见到了她。

    郑杰傻了,因为眼前的女孩太美了,郑杰曾经在某个下雨的黄昏见过眼前的女孩,那时女孩乘着一把油纸伞徘徊在寂寥又寂寥的校园,郑杰在一棵梧桐树下抠着树皮眼神迷醉的望着眼前的美丽,一个雷从树上劈下来,劈到了他的头发上,像是被烫过一样,郑杰还没进理发店就有了一个比较fashion的发型——“洗剪吹”。

    那以后,女孩只在梦中出现,梦中还是那个雨天,女孩拉着郑杰的手,对郑杰说:“你不要走”

    醒来,郑杰哭了,就像寂寥又寂寥的校园,也像冷清又冷清的月亮。

    现在女孩再次出现,郑杰的手松开了裤子,伸出手伸向女孩……

    眼睛突然眨了一下,眼前什么也没有,只有满是口水的课本,郑杰抬起惺忪的睡眼,是个梦,郑杰听着黑板上女老师枯燥严肃的讲义,突然感到了深深地凄凉。

    下课后,天已经晚了,郑杰在食堂打了一份饭,嘴里的鸡蛋黄黏在牙齿里,郑杰边哭边吃着已经被泪水冲淡了的蛋炒饭。

    郑杰其实长得一点都不帅,带着一副眼镜,天生一个穷屌丝。在学校里很久了,还没有一个女孩接受他的表白,更别提会有女孩主动说喜欢他了。可是一天,一个电话的到来改变了他的现状,电话那头的女孩刚刚失恋,郑杰问女孩是怎么知道他电话的,女孩说随便打的,问郑杰明天可不可以陪她去一趟市里,去市里的关公庙求一只签。郑杰答应了,虽然他也有防人之心,但是他把命看得很轻,就像他没有爱情的生命很贱一样。第二天,郑杰早早地下来,可是手机没电了,他只得返回宿舍楼,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返回的楼梯上女孩来了电话,厉声责问他为何放她鸽子。郑杰被误解了,但是没有办法。

    接下来,女孩在学校的qq群里骂他,甚至还摆出学姐的态势,要找人教训这个不懂事的学弟,郑杰只是觉得越来越有趣了,他越来越想见到电话里的那个女孩了。

    一天,在学校的超市门口,郑杰见了女孩一面。女孩说她很冷,他们进到想到相对比较暖和的教学楼,在那里的小教室里,女孩对郑杰说:“我很爱读《红楼》”。

    那天夜晚,天边放起了烟花,女孩送给郑杰一个装满小星星的瓶子,就像是把美丽的世界,美丽的梦想送给了郑杰。郑杰渐渐喜欢上女孩,尽管女孩一直说她忘不了他的前任男友,在同一所校园里的刘东。

    郑杰和刘东认识,那时他们准备合作拍一部参赛的微电影,可是由于刘东的犹豫,郑杰没能实现拍部电影的愿望。女孩很高兴听到郑杰说他认识刘东,他经常时不时地问郑杰一些有关刘东的问题。有时,女孩也会把郑杰作为他和刘东之间的传声筒。最夸张的一次是,女孩竟然让郑杰帮忙送给刘东一条舒适的男士内裤。

    郑杰经常感到纳闷,他喜欢的是女孩啊,又不是刘东,她为什么要无情地利用他的这份喜欢,为什么没有正眼看过他一眼呢?隐隐约约郑杰觉得女孩在玩弄他,但是郑杰没有勇气离开女孩。他真的想和她有一个开始。

    一次去外面吃饭,女孩吃的是爆炒的鲤鱼,当然是郑杰买单。回来的路上,一切都静悄悄的,郑杰不断地鼓起勇气靠近女孩,但是女孩一次次的拉开距离。郑杰准备张开嘴巴,问女孩一个个的问题,但是女孩见到了一家烧烤店,告诉郑杰里面有他的朋友。她进去了,留在寒风里的郑杰等了很长时间,然后默默离开。

    回去的路上,一个人的影子。郑杰想起了前几天他去接女孩的情形:那时女孩从家乡赶来学校,。郑杰守在黑兮兮的汽车站,看着路上一辆辆闪着车灯的“幽灵”消失于黑暗。郑杰抬头望着几十层的大楼,对天上的星星发誓——他一定要凭他的努力在这座城市里买一所房子,让他能和女孩可以住在一起。

    回去的路上经过了那栋大楼,郑杰看着玻璃里发出的柔和灯光,心里不住的颤抖。他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心里的女孩究竟是否是属于自己的那个呢?他拿出手机,拨打了女孩的电话,女孩的电话却已进入了关机状态。

    郑杰撂下电话,眼角一滴泪风干在寒夜。

    郑杰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坚持,他对于爱情怀着无比的真诚,没想到女孩用面具般的美貌欺谎了他的心。

    后来,郑杰立下誓言,他绝对不会再看女孩一眼。后来,郑杰经常在洗衣服时能听到一些关于女孩的风言风语,比如说女孩很风流,滥用美貌处处留情之类的。每当听到,郑杰就会带上耳机,听着萧敬腾的《疼爱》,里面有一句歌词很好:“把疼爱都给你,把疼痛都给我”

    又是一天,郑杰下楼去收他搭在晾衣绳上的衣服,衣服已经干了。郑杰转过身,却见到了路旁宝马车里吃惊的一幕。

    女孩在宝马车里,他的旁边是本校有名的花花公子,靠着他爹的几个臭钱,每天晚上都过着古代皇帝的生活。这天傍晚,路上还有人的时候,他把喝醉了酒的女孩放进了他的“狼窝”里,女孩在车副驾驶的位置上显得神志不清。郑杰没有犹豫,扔下手里的衣服,冲上去,拦住了宝马车喷出的发动声音。

    郑杰问他去哪里,他反问郑杰管的着么,情急之下,郑杰说:“女孩是我的女朋友,你不能带她走”。周围聚集了人群,女孩被周围的吵闹声惊醒,发觉了自己的不妙处境,连忙从车上下来站在了郑杰的一旁。

    花花公子恶狠狠地瞪了郑杰一眼,鸣响喇叭声,冲开了人群,消失在校园的大门之外。

    女孩感谢郑杰救了他。郑杰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握住女孩的手,对女孩说:“我想保护你,希望你能答应我”

    “等等吧,我还不想谈恋爱”,女孩撂下一句,离开了,树上飘落下一枚梧桐的叶子。郑杰站在原地,忘记了自己许下的誓言,他很痛恨自己明知道人家不喜欢自己却依然还要喜欢人家的傻,他把地上的衣服捡起。从那以后,这件事传开了,因为女孩不太好的名声,郑杰也受了牵连,在同学中被孤立起来。郑杰觉得自己傻透了,但是他改变不了他对女孩的情意,越是挣扎,就越是忘不了。

    没有得逞的花花公子很是怀恨在心,他发誓要教训一下郑杰和那个不要脸的小妞。终于,花花公子纠集了一帮黑道上的朋友,在某个黑夜,把郑杰和女孩一同绑到了一个酒店房间里。

    花花公子先是给女孩松开绑,在一群地痞的注视下,把自己肮脏的手伸进了女孩的衣服里。他看着郑杰的眼睛,对郑杰说:“你不是要见义勇为么,来啊?”

    郑杰的手挣脱着结实的绳子,绳子在手腕上结下一道道印,郑杰怒吼一声,眼神里带着怒气。花花公子掂起茶几上的烟灰缸照着郑杰的头上砸下去,郑杰的头被打破了,脑袋很晕,流出的血顺着鼻子流到了嘴里,血带着一股甜滋滋的味道。花花公子走到郑杰面前,解开自己的裤裆,往郑杰的头上撒尿,说:“你一个穷小子拿什么来跟我斗?告诉你,我家里的钱都能买下半个城市”。淅淅沥沥的尿液冲刷着郑杰头上的血,血和尿汇聚在郑杰的心脏位置,烧起了那里的怒火。怒火烧到眼睛里,郑杰以一种仇恨的眼睛瞪着花花公子。

    花花公子看着眼前可笑的一幕,他冲身边的地痞们笑着,地痞们也迎合着笑着。花花公子把手里的烟灰缸举到头顶,对着郑杰的脑袋使出自最大的力气砸下去,郑杰一下子眼前一黑,倒下去。

    花花公子回过身,把女孩摁在床上,实施了罪恶。

    一切都结束了,花花公子吩咐地痞们把郑杰找个地方埋了,地痞们发现郑杰的心脏还在跳动,对花花公子说:“这小子还活着,这样恐怕不太好吧”

    “我让你埋了你就埋了,只要做的好,连阎王爷都找不到”

    地痞们知道了花花公子的意思,拿出麻袋来,把昏迷的郑杰放进去,走出酒店,放到车的后备箱里。车子经过了正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车经过了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车还经过了市里银行大楼闪烁的霓虹灯,走到人越来越少的地方,走到天越来越黑的地方,走到有黑色鸟儿的地方……

    五年后。

    昔日的女孩如今已成了一名办公室的白领,许多年前的事早就忘了,在这个视贞*如粪土的时代,被人家玩弄一回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再说生活的压力也容不得她去多想,如今一个白领挣的工资都比不上一个建筑工地的工人,每天就是加班加班拼命努力的工作,可是再怎么努力也显得不尽人意。为生计所迫的她想起了自己的老同学,当年那个曾与她有过一夜迷情的花花公子。

    再一次的见面还是在当年的那个酒店里,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女孩是主动的。当晚,他们用一夜的疯狂演绎了世上全部的罪恶。

    黑暗的屋子里粗重的喘息声,花花公子惊讶于女孩身上新添的*的味道。床单被撕扯着,在一次次放荡的迷醉里变得糜烂。屋子的窗玻璃上渐渐浮现了一张人脸,好像是郑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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