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载人气球是在空中飞行的,但是时不时冒险者们还要停靠在地面上,补充水分和食物。【小说文学网】女德鲁伊卡米拉可以施展德鲁伊法术吸引来一些笨头笨鸟的飞禽来,但是不生火的话,它们的肉实在难吃的很。要在一个轻气球里点火烤肉,谁也不敢。

    更不用说,夜间飞行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夜里不但气流变化更频繁,而且很难分辨飞禽或者隆起的山脉。法师,灵能者都是不守夜的,他们的奥术视觉和通感视觉也帮不上忙。

    气球越过一片连绵的浩淼戈壁滩以后,到了一块猎物众多的地区。据花剌子密介绍,这里被称作纳斯卡大戈壁。戈壁滩上到处是仙人掌和矮小的沙枣树,从高空看去,好像是一张黄色的地毯上起了不少毛线球。成群的野马和蜥蜴在地上奔跑,扬起浩大的沙尘。由于太阳晒的地面气温太高,有种蜥蜴扬起身子只用后脚奔跑,看起来很可笑。

    奇妙的是,这片平坦的土地上还有很多数千尺长的线条,是用浅色的石头堆砌成的。从高空看,这些线条构成了一些巨形飞禽走兽或者几何形的图形,壮观异常。至于这些线条是何人所留,又有何目的,就一概不知了。

    大片大片的黄色平原铺展开来,处处是一簇簇盐性植物和带刺灌木丛。

    一些远望成林,近看稀稀落落的矮树点缀在地平线上。老头把气球贴近了地面,准备抛锚。这时候一只潜伏在地下的巨型蚁狮被气球的响动惊动,从沙土里钻出来,张开大钳冲着天空无声的咆哮。

    这种肉食性的虫子长的比马还大,有十来尺长。它们会在砂质土壤中挖掘出大如风车的漏斗状陷阱,然后自己埋在坑底,仅露上颚在外,捕食不幸落入坑底的牺牲者。它们会注入消化液到猎物体内,然后一点点吸干已经融化为液体的脏器和骨骼,最后只留下一具空壳。

    可惜,巨型蚁狮虽然凶残,对从天空中飞过的气球完全无能为力,只能咔嚓咔嚓的空咬。

    “哈哈!”肌肉老爹看着心有余力不足的蚁狮大笑。“我开始爱上乘气球冒险这个主意了,地上的怪物再危险,也威胁不到我们。”

    “不过是只蚁狮而已,你如果见过沙拉克,就不会这么说了。”卡米拉低头看着蚁狮,面无表情的说。她冷冰冰的语气,好像让气温都下降了几度。“那东西比蚁狮大多了,只在南方的沙漠深处出现。半是植物半是动物,看起来像是沙地上出现的上百尺规模的血肉大漩涡,里面都是剃刀似的尖牙。它能感动空气和沙地里的振动,伸出触手把猎物拖到嘴里吃掉。连鸟也未必能逃过。”

    “据说有的猎物会浸泡在沙拉克胃里的消化液等待长达千年的消化过程。”女德鲁伊讲完这个故事,别人一下子无话可说。

    到了一片适宜着陆的地点,老头儿将气球下降到一箭高度,抛出铁锚。很快它便挂住一棵无花果树的枝杈,牢牢固定住。这时,风几乎突然平息下来了,炎热的天气让人浑身难受。

    这个地区干旱少水,板结的土地在太阳的烘烤下龟裂出条条缝缝,看上去分外荒凉。零零落落可以发现毛驼商队走过的一些痕迹。一堆堆人和牲畜的骸骨被蛀蚀的七零八落,与尘土混在一起。有种肉食昆虫喜欢伪装成白骨的摸样,混在骨骸中间,等待猎物上门。

    “现在,”没等气球停稳,肌肉老爹就说。“灵能小子,拿上两张弓,你一把,我一把。咱俩去前面试试运气吧,我看那里有很多块嫩蜥蜴腿肉等着当我们的晚餐。”

    “我觉得德鲁伊更擅长打猎。”阿玛尔挑起一边眉毛说,“不如让我和这位可爱的女士一起去转转吧。”

    盗贼口中“可爱的女士”冷漠的瞪了他一眼,吓的他不敢再提议了。

    “打猎去啦!”肌肉老爹高兴的叫起来。

    他翻过吊篮,立即下到地面,在那儿伸展着胳膊腿等着心灵术士了。因为两位冒险者下了吊篮,重量减轻,气球向上晃了一晃。“看好气球,可别在我们打猎的时候飞走了!”肌肉老爹喊道。

    “放心吧,吹牛老爹。”阿玛尔从吊篮里回答。“我会牢牢的看住咱们的气球,不会飞走的,祝你们打猎愉快。另外,我在这儿注意观察周围的动静,一有可疑情况,就发型号通知你们。这是咱们集合的信号。”

    “一言为定。”肌肉老爹应道。

    “等等!”女德鲁伊也从吊篮里跳了下来,“我也去,这里说不定能发现一些未被记载的新物种。”

    “欢迎。”穆哈迪一边费力的压好弓条,搭上弦,一边回应卡米拉。

    三人往前跋涉了大半个沙漏时,钻进了一片仙人掌林里。他们目光戒备,手搭在弓弦上,仔细搜索着。这些弓的弓条是在拉姆城里弓匠铺的残骸里捡到的,都是些做工上乘的反曲弓,最弱的一把也有至少一百二十磅拉力。配上合适的箭头它们能射穿巨型壳甲虫的厚重虫壳。

    “这鬼地方太难走了。”肌肉老爹跌跌撞撞的踩着砂砾和碎石前进,他穿着编织草鞋,很容易夹石头。

    而卡米拉走路的时候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像狞猫一样优雅,又像猎豹一样致命。神奇的是,沙地绿洲里常见的各种蝇虫都不敢近她的身,这一点让肌肉老爹尤其羡慕。

    不多久,他们找到了一片绿洲,中心是一潭尚剩下几洼死水的池塘,十几只小马驹大的蜥蜴正在饮水。这群温雅的动物仿佛预感到有危险,显得十分不安。每饮一口水,它们都要敏捷的昂起美丽的头,掀动鼻孔,顺着猎人们站的风向,使劲闻闻空气。

    肌肉老爹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弯弓搭箭,瞄准猎物准备射击。可是德鲁伊的速度比他更快,她从手腕内侧的肌肤下面伸出一枚骨镖,攥在手里一掷。

    转眼间,蜥蜴群消失的无影无踪,唯独一条雄性蜥蜴的脑门正中开了个血洞,倒下死了。心灵术士急促奔向猎获物。

    这是一只肉用蜥蜴,身子是近乎发黄的灰色,肚子和大腿内侧的鳞片颜色又浅又小,是头漂亮的动物。

    “够准,你肯定经常拿男人练习吧。”肌肉老爹欢呼道。“这皮可不错,放在大城市里,卖的钱够去酒吧挥霍一晚上。”

    “恐怕得是完整的皮才值这个价,”心灵术士翻动猎物,指出它身上还有一处伤口,“它腹部有个旧伤口,这块皮不完整了。”

    “那也凑合了。”肌肉老爹说。“回去后我要把它的皮给剥下来,做双靴子。”

    心灵术士看看女德鲁伊,好奇她作为自然的代言人,会不会反对剥动物皮做衣服。

    不过让他有些失望的是,卡米拉对这种事情居然一点抵触情绪都没有。三人走在回去的路上时,穆哈迪终于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开口了。

    “按照我的想象,”他问道。“德鲁伊们会反对猎取动物剥皮制作衣物。”

    “为什么我会反对这个?”女德鲁伊走在前面,头也不回的说。

    “道德吧,我猜,这不是伤害自然吗?”

    “不要臆测我辈斯达赫宾塞德鲁伊的道德准则。”卡米拉一边走一边说。“生命唯一要遵守的道德就是生存本身,其他一切都是虚妄,包括你那套故弄玄虚的神棍东西。它骗骗愚民就罢了,在我眼中不值一哂。”

    “那可不是故弄玄虚,不要质疑比你伟大的多的智慧。”

    “世上有两种人——一种聪明而无信仰,另一种虔信而愚笨十足。”女德鲁伊不屑的说。

    这句话,地球上阿拉伯阿巴斯王朝的诗人埃布·阿拉·麦阿里也说过,所以穆哈迪听了也没多觉得有多新颖。

    他说道:“这听起来确实像是进化论分子的言论,不过你得承认,即使按照你的逻辑,道德也是客观存在的。正是伦理道德准则充当了人类社会的结合剂作用,而社会化生活提高了每个人的生存概率。从剥皮制衣服这个例子来说,至少道德阻止了一些变态剥人皮穿吧,这不就保护了一部分人的生存,从而更有利于物种整体吗?”

    “少在我面前卖弄,盲信者。”卡米拉无动于衷。“真社会性生物根本就不需要道德,你见过蜜蜂或者蚂蚁有这种东西么?可它们在阿塔斯的种群数量和分布范围大大超过了人类。”

    “至于你举出的那个荒谬跑题的例子,”女德鲁伊的一缕头发落了下来,她顺手拨弄回去。“更证明了道德准则本身就是矛盾和不自洽的。人皮魔甲?这算什么稀罕玩意?我们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有好多,不但轻便而且抗魔。精灵皮的也有,可惜效果差了点。”

    “你觉得这听上去残忍?从古到今,可是有很多传说中的屠龙勇士都穿着龙鳞盔甲啊,而且这些勇士还往往被当做英雄楷模传颂。龙或人类或精灵,都是智慧生物。为什么道德将穿戴后两者的外皮当做可鄙的,而穿戴前者就变成是可赞的?它本身就是一团说不清没逻辑的烂浆糊,你越早抛弃节操,就越早变得强大。”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肌肉老爹身长腿长,方才走在前面,没听清楚后面两人在聊什么。不过他好像听到了争论,凑了过来。“谁不要节操啦?快说来给我听听。”

    之后一路上,两人间没再说话,肌肉老爹哼起一曲淫荡的小调,涉及到很多少女和马。

    似乎这一天注定不能平静度过,到吃饭的时候,又出了件奇怪的事。

    肌肉老爹和阿玛尔联手处理食物,轻松的放血,剥皮,剜掉肌肉里的淋巴结。珊瑚女巫掏出一把粉末状的施法材料,轻松点起火来。那火焰的颜色是绿油油的,看起来很是瘆人。不过莎蒂丽保证用这火烤肉没有问题,而且还有额外的杀毒效果。这话听的花剌子密起了很大兴趣,皱着眉头琢磨绿色的火焰到底是个什么道理。

    “跟法师一起冒险,就是有这点好处。”肌肉老爹一边切肉,一边说。“我以前也雇佣过一个小法师,可惜有一次我们冒险时被沙尘暴困在沙漠里迷路了,老爹不得不逼那个法师施法搓出些水和吃的来,结果他就把自己的生命力抽干挂掉了。”

    “你居然雇的起法师?”阿玛尔的声音听上去很羡慕。“那可真是大手笔啊。我接活儿的时候,最不想雇的就是法师。哪怕就干干踩场放风的活,也要分至少四成提成。”

    “我那时候有的是钱。”肌肉老爹自吹自擂,手脚麻利的切下蜥蜴的一条前腿,穿在木棍上放到火上烤。次噗次噗的油滴从肉里渗出来,落到燃烧的木柴上。“除了冒险以外,我还做过不少大买卖。”

    “说来听听。”阿玛尔接过一块烤好的肉往嘴里送,“我对于任何生财路子都有兴趣。”

    “主要是单途商队护送和金库业巨额提钱业务。”肌肉老爹说道。“说起来和那个拉姆王子本尼迪克特是同行。”

    “单途护送和巨额提钱?”阿玛尔不明所以。“这什么意思?”

    这意思就是说,送去地狱的单途票和抢劫银行,穆哈迪熟悉肌肉老爹,一下子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于是解释给盗贼听。“就是抢劫商队和金库。”

    “啊,原来如此。”阿玛尔露出一个理解的笑容,点点头。“我明白肌肉老爹以前是做什么的了。我还知道莎蒂丽很小就开始学习魔法,花剌子密老人是个妓院老板……”

    “我不是妓院老板,我是学者,学者你懂吗?!”老头儿气呼呼的抗议。

    阿玛尔冲老头耸耸肩,继续说下去。“……我自己么,从小就是个财富再分配者。那么你们两以前是做什么的?”

    他说的“你们两”,指的是女德鲁伊卡米拉和心灵术士穆哈迪。两人各自割下一大块蜥蜴肉,正在烤着吃。珊瑚女巫一只手掩口在吃一些古怪果子,她身穿一件纯白曳地法师袍。即使显得有些疲惫,她的坐姿依然完美无缺,一双踏着皮凉鞋的玉足从法师袍下俏皮的探出头来。

    “斯达赫宾塞德鲁伊。”卡米拉简单的说,好像这个词就能概括她一生的经历一样。

    穆哈迪自然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穿越者,所以只说自己在沙漠深处迷路了,意外被天蝎部落的精灵所救,然后就当了奴隶,武士,咏者,直到现在。

    “我非常想感谢那位在沙漠深处救了你精灵,”听完了穆哈迪的话,莎蒂丽捏捏他的手表示同情。“不然今天我们可能要少一位可敬的朋友了。”

    “谢谢。”心灵术士回答女法师。

    “不过是侥幸而已。”卡米拉则如此评论。“如果不是运气,你已经死在沙漠里了。”

    “我所争取到的一切,都是出自我个人的努力。你无论在获救之后成就了什么,都不再是完全靠自己的了。”女德鲁伊接着说。

    肌肉老爹对此嗤之以鼻,但穆哈迪自己却没法反驳这一点,沉默不语。当时要不是运气好,他真的就死在沙漠里了。

    “咱们几个全都是人类……也许阿玛尔他血统不太纯,不过也算基本是个人类。”肌肉老爹好像又想到了什么,一边吃一边大声说道。“如果再来一个精灵或者矮人什么的就好了,你们知道吗……啊呸!”

    他的话说到一半被打断了,好像嘴里咬到了什么东西。他呸的一声,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拿在手里端详。“这什么玩意?”

    那是一小块金属,大致呈圆锥形,就嵌在蜥蜴大腿靠近腹部一侧的肌肉里。“这是某种箭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穆哈迪凑上前看了看,几乎难以置信自己看到了什么。这那里是什么箭头,分明就是一枚弹头,圆锥形金属的外沿还可以看到类似摩擦膛线留下的痕迹。在拉姆的巫王那里,他见过这个世界是有原始燧发枪的。但这个弹头的技术水平还有高上很多,这是哪儿来的?

    “这东西有年头了。”卡米拉也被这东西吸引了注意力,她看了看肌肉老爹手上那块大腿肉。“这东西周围的肌肉组织没有留下伤口,说明这东西射到这只蜥蜴体内有好长的时间了,至少七八年。”

    珊瑚女巫则给出了更专业的意见,“这种金属,现在阿塔斯已经绝迹了。不过在蔚蓝年代,它很普遍,半身人常常用它来制造武器。现在,只能在一些上古遗迹里找到这种金属了。这只蜥蜴可能是年幼的时候误入了什么上古遗迹,不小心触发了某种古代机关。”

    这么说倒有些道理,穆哈迪想。半身人的年代没有魔法,他们技术发达也是出名的,有火药武器也不奇怪。而且他再仔细打量了一番那个弹头,发现它底部没有烧蚀的痕迹,说明它可能还不是火药武器,没准是机械力驱动或者气动的。

    “这说明附近有上古遗迹!”阿玛尔兴奋的说。“古董是很值钱的,别说还可能有上古时代的灵能装备。咱们去找找这个遗迹探查一下,如何?”

    莎蒂丽摇摇头,“这只蜥蜴受伤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谁也不知道它迁徙了多远,也许古代遗迹并不在这附近。”

    “这种蜥蜴的迁徙范围不超过五帕勒桑,而且有明显的回溯产卵习性。”卡米拉指出女法师话中的错误。“所以它离当年受伤的地方不可能太远。”

    “事实上,从我在空中观察到绿洲分布范围来看。”卡米拉说出了自己的推断。“如果真有上古遗迹的话,离这里不超过两帕勒桑。”

    “那咱们还等什么?快去找这个遗迹啊。”花剌子密早就按捺不住想说话了。“一个还能工作的上古机关陷阱,这是多么巨大的财富。如果能让我好好检视一番的话,哼哼哼,我非搞出些新发明出来不可。”

    “等等,”肌肉老爹可不乐意了。“古代陷阱能值几个钱?很危险才是真的。我才不去。”

    “可我们还要穿越盐海。”莎蒂丽不愿扫了众人的兴,耐心解释道。“我们不能在这里耽误太多时间。”

    “要不是有我的载人气球,你们现在还在路上跋涉呢,根本到不了这里。”花剌子密老头连忙反驳。“去探查这个古代遗迹,就当是付给我的报酬。”

    现在阿玛尔和花剌子密支持去古代遗迹探险,莎蒂丽和肌肉老爹反对,卡米拉则不置可否,所以决定的关键就看穆哈迪怎么想。

    “我在拉姆的时候,听说过附近有半身人古代遗迹的故事。”心灵术士回忆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自己在拉姆的见闻。“那时候我和科温王子在一起,科温告诉过我拉姆附近有个半身人遗迹,曾经是蔚蓝年代半身人国家的首都。”

    “古代半身人的首都?”花剌子密和阿玛尔的眼睛都要放出光来了。

    穆哈迪点点头,“至少科温王子是这么说的。他手下的人探测过遗迹的一小部分。”

    “科温还说,”心灵术士回忆起自己在拍卖场上听来的那个故事。“那处遗迹里有一道奇怪的门,可以穿越时间。”

    “而且那里没准还有其他有用的信息。”穆哈迪说。“纯净要塞是蔚蓝年代的半身人为抵抗赤潮建造的。如果那处遗迹真的是古半身人首都的话,肯定有些纯净要塞的资料吧?”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纯净要塞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类型的护卫依然一无所知,这可不是好兆头。”心灵术士提出一个有力的观点。“难道咱们到时候就毫无准备的走入阿塔斯最传奇最著名的要塞中去吗?那可太危险了。咱们不如去这处遗迹搜罗搜罗情报也好。”

    听到心灵术士支持探险,花剌子密老头和阿玛尔大喜过望,纷纷出言赞同。

    他们不知道的是,穆哈迪提议探险,完全不是为了他说的那个理由。

    在提尔打退三巫王联军前,心灵术士曾和他的忠实信徒,大商人福瓦德·伊本·阿巴斯碰面,后者现在是真神的忠仆,推广第一因信仰的坚贞战士。大商人之所以皈依真神,是因为他见到过未来的穆哈迪。据福瓦德自称,他穿过“一扇你在冒险中带回来的门”,就到了十几年前的过去,直接导致了他自己的诞生。

    这故事是真是假,穆哈迪一直不能断定。本能的,他觉得大商人的故事太过匪夷所思,以至于不可能是真实的。但对方居然能用地球上的语言向他致意,这让这个荒诞的故事增添了几分真实。

    心灵术士担心,如果不去探查这个古代遗迹,发掘出那道能穿越时空的门,可能会引发时空悖论。悖论能带来什么后果,他不知道,他宁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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