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捕头今年四十有三,中等身材。

    他生了一张十分端正的国字脸,但其眉宇间,却隐隐透出几分冷然肃杀之气。

    当他走进客栈的刹那,每一个看到他的老江湖们,心中都已有了一个共识——这个人,惹不得。

    他们是对的……

    眼前的方尽,其体力、武功、经验……都正处于其职业生涯的顶峰。

    在六扇门中,他也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在这样一个时期,被派遣到了这样一座边关小镇之中。

    “掌柜的。”方尽踏入客栈后,目视前方,朗声道出了这三个字。

    “小的见过老爷!”那客来轩的掌柜急忙应声,并从柜台那儿迎了出来:“敢问老爷有何吩咐?”

    方尽连看都不看他一眼:“我问你……外面躺着的那个,可是你店中的客人?”

    “呃……”掌柜的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因为类似今天这样的事,在最近这个一个月中,早已生过数次了,而他和方尽,也不是头回进行这样的对话,“是……是住在我店里的人。”

    “好。”方尽即刻又道,“尸体,我带走……”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些散碎的银两,并将银子握在拳心,伸到了掌柜的面前,“这些钱……是从尸身上找到的,你瞅瞅,需要多少才够付他住店和打坏东西的账。”

    “诶哟~”掌柜赶紧提高了声音,“老爷,瞧您说的……就我这小店,砸坏个仨瓜俩枣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啊……至于那店钱……他……他早就付过了。”

    这个掌柜虽然很贪,但是他不笨,他很清楚——有些钱可以要,还有些钱……就是打死也不能沾。

    “哦……这样啊……”方尽念叨着,把钱又收回了怀里,在这整个过程中,他那握银子的手可是丝毫没有过要松开的意思,“那……这钱,就由我……代交给官府了。”

    “唷~老爷。”掌柜赶紧点头哈腰地应道,“咱镇上谁不知老爷您清正廉明,乃青天再世……这钱由您处置,绝不会亏空了分毫。”

    “哼……”闻言,方尽朝客栈大堂中扫视了一眼,轻轻冷笑一声,随后便转身行出门去。

    “好了好了,都散了!没什么好看的!”他一出去就嚷嚷了几声,驱散了四周围观的人群,然后招呼自己带来的几名捕快把尸体卷起来搬上板车,接着就收队走人了。

    这不是方尽第一次来干这事儿,想来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这个时代,朝廷和武林又回到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那些江湖仇杀,只要不牵涉到寻常百姓,官面上的人通常就不会去管;反正管了也是多余,让你们冤冤相报,官府还比较省事儿。

    所以,像临闾镇现在的情况,出现死者时,方尽只需要露个面,确认一下死者的身份是武林中人,就可以收尸走人了;假如死者有家属同门之类的可以自行处理尸体,那方尽连收尸的麻烦都可以省去。

    不过,方尽也不介意多干几次这种收尸的活儿,原因嘛……大家也都看见了。

    这帮江湖人士身上多少都是衬点儿钱的,而且不多不少,正好是你贪污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那种程度。

    当然了,方尽是个办事周到、精谨的人……就算没人会说什么,他还是要和掌柜的进行那番对话,且当着很多人的面来进行。

    甭管他俩唱的这出戏有多假,至少这出戏的情节没什么毛病,日后若是有人想在这事儿上做文章,愣是抓不到把柄。

    由这件小事亦可看出,方尽显然是一位斗争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同志了……

    …………

    办完了公务,方尽便吩咐手下的捕快衙役们尽快把尸体运回附近的县衙。他自己则来到了镇口的一间茶铺,要了一晚热茶和几个蒸饼。

    方尽是一个颇能“弄钱”的捕头,但他很少把钱花在吃喝玩乐上。

    他吃的不讲究,也从不喝酒,一件捕头的青衣他可以从年头穿到年尾;就连女色方面,他亦是极有节制。

    这种自律,这分“克制”,是极为可贵的品质。

    很多人连一天这样的日子都过不了,但方尽可以这过一年、十年、二十年……

    所以,他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都能保持清醒。

    所以,他很少露出破绽和弱点。

    所以,他的武功和体能在同辈人之中出类拔萃。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可以把别人花在吃喝玩乐上的钱用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

    在官场上混,留点儿“家底”是很重要的,加官进爵用得上,绝境求生更用得上……谁也不知道哪一天你乘的那条船会翻,到时候,“钱”就是救命的浮木,什么都没留的人则只能和船一块儿沉入深渊。

    咔——

    “嗯?”就在方尽准备把第二个蒸饼搁进嘴里的时候,忽然,他腰间的佩刀……在刀鞘中轻轻颤动了一下。

    换作别人,可能都不会注意到这一丁点儿的动静,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在意。

    或许是鞘尖碰到椅子了,或许是刀鞘被风吹着动了一下碰着哪儿了,又或许是有人路过擦碰到了……

    谁也不会多想。

    然,方尽,在刀颤动的那一瞬间……全身都紧绷了起来。

    “是谁?”他立刻在心中问了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并且不动声色地开始观察周围的路人。

    此时是午后,进出镇子的人不算很多,但这儿毕竟是镇上唯一的一条主干道,行人、车马,加起来也不少。

    好在,方尽很快就从庸庸碌碌的人群中找到了他想找的那个人……

    那是一个女人,带刀的女人。

    她身着一袭白衣,身姿秀丽,步态矫健。

    她用一块布蒙住了自己大半张脸,只露出了鼻梁以上的部分;不过,仅凭那双眼睛和额头,也足以让人断定这是位美人了。

    “竟有这种事……”此刻的方尽,可没有心思去考虑那个女人被遮住的脸是否真的美貌,他在意的只有对方腰间佩戴着的那对双刀。

    方尽非常清楚,方才自己佩刀的那次“颤动”,是一种类似“共鸣”的反应。

    鲜有人知道,方尽的刀,不是凡刀。

    尽管这把刀被套在了一个很平凡的刀鞘里,看起来与一般衙役们所使用的腰刀别无二致。

    但……方尽自己知道,他腰间所悬,乃是当世四大神兵之一的——青鸟。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

    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

    这是当今武林无人不知的四句词,而其中的【玉钩】、【重楼】、【青鸟】和【丁香】,分别对应了四件神兵利器。

    【玉钩】,是一柄弯刀,“吴钩”造型,由一种奇异的黑玉所铸;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王穷家的一间府库之中。

    【重楼】,是一杆长戟、一杆“中空”的长戟;因为是空心的,故而轻如竹竿。不过,在沾到血后,它便会将血吸入戟身,吸食得越多,重楼的颜色就越红、重量就越重、戾气也就越盛……传说,在连续杀死千人后,重楼之力便可分山裂海。

    然而,重楼是这四柄神兵中唯一一件下落不明的,也从未有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看到过真正的重楼,所有人都只是道听途说。因此,也有传言,说重楼根本就是一把捏造的武器,只是为了和另外三件凑成诗句才被胡编出来。

    【青鸟】,是一把短刀,比一般衙役用的腰刀还要略小一些,目前无疑是在方尽的手上;而方尽则是从自己的师父“刀凰-孟情”那里继承到的。

    至于最后的【丁香】,是一把剑,这把剑现在的主人,名叫谢无花。

    这位谢无花,乃是武林名门谢家的少爷,他的祖先各位应该也并不陌生,就是当年的传奇剑客谢三。

    在“苍灵论剑”后的那些年里,谢家也是起起落落、浮浮沉沉,传到了上一代“儒剑客谢修文”时,又再次兴盛;而谢无花,是谢修文的长子长孙。

    前文中,客栈大堂内被称为“少爷”的那名男青年,正是谢无花。他身旁的那位“刘伯”,年轻时也曾是名动江湖的人物,人称“手眼通天刘西来”,不过,刘西来四十岁时遭遇了一次惨败,不但受了重伤、还落下了残疾;他本想就此退隐江湖,幸得谢修文收留,后成了谢家的一名掌事。

    言归正传,眼下,还是先说方尽这边。

    有道是“青鸟鸣,神兵现”,方尽的师父孟情在把宝刀传给他时曾说过,青鸟是一把有灵性的刀,如果周围有其他的神兵利器,它便会有反应。

    因此,在感受到宝刀的鸣动后,方尽便想当然地认为是另外三把神兵中的一把出现在了附近,但没想到的是……他搜索了一番后,现这附近唯一一个有着强气场的高手,却是个使双刀的人。

    “难道……这世上还有第五柄旷世神兵存在?”方尽正在心里嘀咕着呢,忽然,他的【青鸟】,竟又一次颤动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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