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待三头~巨大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天际远处,这才开如何把那不知死活,居然敢往“东方美人”里下毒的家伙找出来。

    真要扳手指算算,这个世界上,想要东方死,又或是想让他不高兴,想离间他和希雅伊芙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神殿啊,大小贵族啊,各个国家啊,甚至连希雅和伊芙的竟争对手,各的大酒商,又或是,眼红希雅美丽又被许多贵族争先恐后献媚的贵族小姐们……

    真要这么一个个去分辨,那会是一件无比繁琐的事。

    而希雅每月送上百坛酒过来,酿酒,调酒,藏酒,运酒,其间经手的人多不胜数,任何一个被收买的,或是本来就是别的势力安排在这里的内奸,都有可能下毒。而且因为工匠都不是强,就算不直接用他们下毒,随便哪方面的人,找个有本事的强来,避开这些人的耳目来暗中下毒,也是轻而易举之事。要想从这方面追查,更是千丝万缕,错综复杂。

    要是照东方本来的性子,这些麻烦根本不算什么麻烦,不想查了,凡是有机会接触这些酒的人,一路杀过去,全部杀光之后,再慢慢周游大6,瞧见任何一个有动机,有可能的人,也动手杀了就好。那敢往“东方美人”里下毒的罪魁祸,总是逃不出生天。

    换了东方刚到这片大6时,他真会眼也不眨一下地就这么干。但这几年在森林过下了,与魔兽们温情渐生,心也柔软了些,对希雅和伊芙的无私情意,也更能理解。

    就算是只考虑到希雅的事业,他也不可能随性出手,把她的得力下属全都杀掉。

    此时东方虽然心中冰冷地决定了杀戮手段,但这报负何时实施,他却并不着急。既然这件事会很麻烦,那又何必格外费心。反正那暗中地人,以后肯定还会继续动手。蛇,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他漫然收回心思,却见掌中蛇女,盘着尾巴,安安静静在他手心坐着,两手托着下巴,仰着头,望着他,还学着他做出思索的神情。

    东方看着也不由得一笑,同她说了几句,便把她收入怀中,一记指风向桑迪地脑袋弹去,不轻不重,正好把这个倒霉的家伙给弄醒。

    桑迪醒来之后。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本能就是一阵惨叫。满地打着滚。双手拼命在身上拍。

    东方冷眼旁观。由着他疯。

    桑迪弄了半天。才现。原来自己没烧着。东张西望一下。那吓死人地火猴也消失了。地下是一片残籍。全是破烂地酒坛子。

    “怎么回事。我记得有个怪物扑上来要杀我。还着了很大地火?”

    “一只大猴子。放火烧着了所有地酒就离开了。”

    “是吗。那一定是你救了我。把我从火里拖开了吧。”桑迪自顾自地下判断。再提出新地疑问;“那猴子怎么那么凶。为什么要放火?”

    “大概是嫌你的酒太差了吧。”确切地说,是东方自己对这一堆所谓好酒的质量,非常有意见。

    “谁说的,我这可是最好地酒……”桑迪大声反驳,然后在东方冷冷的眼神中,有些汗颜地低下头,轻声喃喃说,“是我能买到的最好的酒。”

    然而,他的沮丧只短短一瞬,就立刻昂起头来,大声说:“没关系!等我以后赚了大钱,了财,再买最好的东方美人来!”

    还敢来?东方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个握着拳头立下志愿地家伙。

    精神可嘉。不知死活。

    对于桑迪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赶紧赶回歌舞团去。所以他对着森林挥着拳头,喊了几嗓子,再度表达了自己坚定地决心后,就垂头丧气地坐上马车,和东方一起慢慢向来路而行了。

    不过,没走几步路,他就又抖擞精神,开始吹牛。但是言多必失,他渐渐越说越露馅,把团长皮特如何如何小气吝啬坏脾气,怎样怎样欺压剥削所有人,姑娘们如何如何眼高于顶,且没有眼光,居然没一个看出他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有展地人才,观众如何如何不识货,对他那一个又一个的出色节目,怎样怎样给予冷遇,等等等,通通当成牢骚出来了。

    东方都不用套话地,只要肯懒洋洋十句里头,听个四五句,就把桑迪所有的底细全给弄明白了。

    桑迪还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完全暴露了,还依然说个七八句就自夸个两三句,顺带一两句牢骚,前前后后,自相矛盾之处,数不胜数,东方只当笑话听了。

    长路漫漫,渐渐有了人烟,渐渐热闹起来。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青灰色的城墙,还有城墙垛口处尖顶的箭楼。

    桑迪嘴里大受欢迎的歌舞团,其实连三流都不到,只能在各个乡村小镇流浪,勉强糊口而已。这样的城市里,他们是没有演出资格的。

    桑迪不将马车直接赶向飞焰歌舞团临时驻扎表演

    ,而是先绕路到了附近这座小城,却是为了东方。

    “你可以留在我们团里,但千万不能让团长知道你一个人暂时没地方去。那个混蛋,石头里都能榨出油来,你又这么漂亮。团长要认定你是个无依无靠的人,肯定会拿出一堆不养闲人,要为团里出力的理由,来压榨你。你长得这么好看,被逼着上台表演太危险了。这几年我负责团里的保卫,什么恶心人,恶心事都见过了。玛汀,莉莉她们,姿色本来平常,上台扭几扭,唱两声,还总会冒出点大小事端来呢。你是我的朋友,在我们团暂时落落脚,应该当客人招待的,凭什么让皮特那老小子欺负。我们先诈诈他再说。”

    虽说这人有点不着调,到底也是在底层混迹过多年的人,对于人性的种种黑暗邪恶,倒也是看过经过,心中有数地。

    “皮特这种长年到处跑的人啊,看人一向先看衣服,只要打扮得漂亮一点,气派一点,他立刻就象小羊一样温驯听话,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去买衣服,这个……”桑迪脸上微微一红,一直滔滔不绝的嘴巴,终于有些结巴了。

    东方淡淡帮他解了围:“我有钱!”

    极简短地一句话,却比多少长篇大论都有用。

    桑迪松口气,讪讪地解释几句,他是多么大方,多么豪爽,多么愿意为朋友花钱,但就是因为太无私了,太真诚了,所以真的是为了向偶像表达心意,把钱全奉献给无良的卖酒奸商了。手头除了贴身地衣服,和团里的马车就啥也没有了……

    东方这回是连听都不愿听了。

    进了城,桑迪牵了马,规矩地在前头带路。东方披了桑迪搭在马车上的一件很大地黑斗蓬,把脸遮了大半边,慢悠悠跟着,在热闹的人流中行走,倒也没有惊动什么人。

    短短的一段路,他随随便便妙手空空,掏了若干个口袋,立刻又从一文不名人士,变成了一个小富翁。

    桑迪低声问了两句,确定东方的钱绝对够用,就找了一家他看起来最大最气派地服装店,本想吩咐老板把最贵最好的女装拿出来,但东方直接就指了几件墙上挂着的男服。

    桑迪皱了眉,在旁边不知该鼓励还是该劝阻。一个谨慎的女人,如果爱惜自己的名誉和未来,确实不适宜就这么直接混到歌舞团里。改以男人的身份出现,要好很多。可是,女扮男装?故事里讲讲还可以,拿到现实中来,真当全世界地人都是瞎子吗?

    他们歌舞团演的戏里,也有不少是女扮男装地英雄传说,可女人就是女人,再怎么好看的男装一穿出来,她们也还是女人,只是穿了男装地女人。

    等东方换了男装出来,桑迪却只看得眼直。

    其实这小城的服装店,是拿不出什么真正地好衣服的,就算是本地的贵族们,大部份也自有他们的专用裁缝,根本不可能到街上来买衣服。

    这些衣服的料子,都是用精细一点的布料,冒充贵族们爱用的天鹅绒和锦锻。而那些刺竹,家徽,饰带花纹,其实也稍显粗糙。而东方选的几件衣服,更是简单朴素之极,那些繁杂的刺绣,夸张的波浪装饰,左一条右一条的饰带,通通没有。

    只是简单的一排以黄铜代替黄金的长扣,一一扣上,黑色的紧身腰带系紧,几处细微的收束和小点缀,别有生机地衬出东方的挺拔俊雅,竟是叫人移不开眼睛。

    那样的华彩明光,不需靠任何外物增添,他自己就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奇迹,再华丽繁缀的衣装,也比不上他眉眼间的一道光芒。

    他穿着最简单的男装,都是如此漂亮,如此出众,美丽得让所有传奇中的美女,从明珠变成了顽石,可是,他的美丽里,没有一丝女儿态,举手投足之间,落落大方,挥洒从容,更让人无法生出一丝关于性别的暇想。

    桑迪还在直愣愣地冲他呆,东方也低头,打量了自己这一身衣装。

    衣服并不算好,甚至不是完全合身,不过,暂时将就些罢。说起来,自来到这奇异世界后,他一向我行我素,这竟是他第一次,穿这里的衣服。只是,没想到,身边看他换装的人,不是希雅,伊芙,甚至不是法修,泉音,或是维克多,理查,而是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闲人,以及一位正张着嘴呆的老板。

    “就这几件吧,多少钱?”

    老板猛得惊醒,双手乱摇:“不要钱,不要钱,如果您肯让我请本城的画家,把您穿本店衣服的画像画好挂出来,本店可以倒找给您一笔钱,确切数目好商量,我们……”

    东方没耐心再听这位精明商人的打算,随手扔出整整一个钱袋,信手抓起一边的大斗蓬,重又披在身上,直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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