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句话,曾经的资凤翔,也说给我听过。

    是在什么时候呢?

    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年。

    那时,他们公司有个名额,是外派到比利时,做那边办事处的负责人,待遇非常优厚,是个难得的机会。当时资凤翔资历还浅,但因为能力突出,无论自身的软件硬件,都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便也参与到这场内部竞争。经过层层筛选,他和另一个同事闯到了终极面试。

    “缦殊,这回,我肯定能胜出的。”我还记得那晚,资凤翔回到家里,颇有点春风得意的向我报告这个好消息。

    “哦,不过,我听你说你那同事也非常优秀。”我兴致并不高,虽然也希望他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可是一想到他若去了那边,我们相隔这么远,就难免难过。

    “嗯,他是很优秀。但是,他做事情没我果敢有魄力,在领导力和凝聚力方面也逊我一筹,而这次外派,首要任务是组建团队,打开那边的业务局面。所以,我应该比他更适合。”

    “他工作经验比你丰富。”我泼他冷水。

    “你说得不准确。”资凤翔志得意满,“正确的说法,是他工作时间比我久。而工作经验,未必和工作时间成正比。有时候,借鉴更重要。”

    我想想也是,资凤翔是悟性极高的人,一点就透,何苦又勤奋好学。虽然才工作短短半年,但善于借鉴,触类旁通,有天生的领导力,所以竟很快成为部门骨干,为领导所倚重。这回参与比利时负责人的竞争,原本因为工作时间不长,不够资格的,是一个赏识他的副总,破例为他争取到的机会。

    他很看重这次机会。

    从一开始,就是势在必得。

    虽然我小女儿心态,心里并不愿意他参与这场竞争,但并没阻止。男人有强烈的事业心,作为爱他的女人,当然不能拖他后腿。

    但我不愿和他分开。

    “凤翔,如果你这次成功了,我就辞职,和你一起过去。”呃,我不拖后腿,但我要陪伴左右,我才不要分开。

    “唔,不行。”资凤翔摇头,“缦殊,我去一个陌生的环境,组建一个全新的团队,必须把所有时间都投入到工作上去,恐怕没有时间分给你。何况,凤临一个人在国内,我也不放心。他性格比较柔弱内向,还是要有个人照顾才好。”

    “可是,人家不想分开嘛。”我坐在资凤翔腿上,抱着他的脖子,撒娇。

    “好缦殊,听话。等我在那边稳定下来,做出一定的成绩,我再把你和凤临接过去。这一回,我要借这个机会,把比利时一役,打造成我职场上的一张烫金名片,所有,我不能有任何分心。而你在我身边,我会留恋儿女情长。”

    “那要多久?”

    “等凤临毕业。”

    “凤临才大二呢?”

    “也就两三年时间。”

    “两三年还不久啊。”我不高兴了,从他身上溜下来,坐到一边生闷气。

    资凤翔跟过来哄我:“好啦好啦,我的好缦殊,你知道我心里只有你,别说是两三年,就是二三十年,我的心里还是只有你。况且,这两三年里,我们又不是不见面,你有假了来看我,我有假了来看你。到时,嗯,小别胜新婚,我们只怕会……”

    他没有再说下去,开始亲我的脖子,亲我的耳垂,然后,亲我的唇,他的双手也不老实起来,开始滑进我的衣服里。在一起这么多年,他有他的杀手锏,我再生气,也抵不过他的爱抚与亲热。

    果然。

    我心里虽然还气着,但身子却摆出了柔软的姿势,积极回应着,和他缠绵在一起。

    当我终于像一滩水一样融化在他身下时,他搂着我,深情的说:“缦殊,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有时分开,是为了更好的在一起。你看,我们两个,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我们只有我们自己。若想出人头地,我们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要牢牢抓住每一个机会,知道吗?”

    我点点头,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知道他有伟大的抱负和理想,他渴望成功。张爱玲曾说过一句话:出名要趁早。而他呢,大概也是一样的,出名要趁早,成功要趁早。越早,快乐就越多,荣誉感就越强。

    年轻有为,功成名就,那是多么的风光。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从来都不是一样的。女人吧,拥有了她爱的男人,简直就是拥有了整个世界;而男人,拥有了他爱的女人,还要去拥有整个世界。

    我爱这个拥我入怀的男人,他就是我字典里的整个世界,而现在,我要站在他的背后,默默支持他,让他去拥有他字典里的整个世界。

    哪怕需要分离。

    哪怕我是如此不愿分离。

    然而老天爷大概有点偏心,尽管我已经做好了分离的准备,它却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资凤翔最后的pk,居然落败。那个各方面都逊他一筹的同事,因为有个堂叔在驻比利时大使馆工作,又有个舅舅在商界有不错的人脉,所以最后关头胜出——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一些外在的资源比个人的能力更关键。

    这次落败后,资凤翔有过好几天的消沉期。虽然后来在我的百般安慰和他自己的自我调节下很快振作起来,但却带来了一些难以察觉的后遗症。

    让我最印象最深的一点,是他发出这样的感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他说,一个人的能力哪怕再突出,如果没有有力的依托,也会过于单薄。

    他开始质疑自己孤胆英雄般的奋斗,能否得到相应的回报。

    而他“成功要趁早”的心情,却显得更为急迫。

    他开始花更多时间在他的事业上,不只是个人能力的提升,也有交际面的拓广。

    他在等待、寻觅,合适的机会,慧眼的伯乐,还有能在事业上给他有力依托的贵人。

    他从来都是最聪明的,一旦遭遇挫折,就能重新定位,调整策略,再度奋力朝自己的目标迈进。

    只是,我却有点不高兴了,因为他的精力和时间就那么多,花在其他方面的多了,花在我身上的就少了。我因为这不高兴,明里暗里找他闹过,可结果呢,总是在他的杀手锏下败下阵来,不了了之。

    这是深陷爱河里的女人的悲哀吧。

    不过,却是幸福的悲哀。

    呃,思绪又跑远了。

    段煜成就有这样的魔力,不管他是在我身边也好,还是隔着遥远的距离也罢,他总能三言两语,便让我陷入不可自拔的思念里去。我越是思念资凤翔,对他的依赖就越深。有很多次,我甚至生出这样荒谬的奢望:是不是我和他长长久久走下去,我的资凤翔就会回来?

    如此沉迷于他带给我的这样的感觉,哪里舍得放手?

    里段煜成的声音已经消失,可我却依旧让它贴着耳朵,不肯松开。

    有些东西,即便舍不得,却也不得不。

    傅奕轩外表看起来吊儿郎当,放荡不羁,但是,从他的行事作风看,却有着一股狠劲,说得出做得到。

    我已欠顾倾砚一份深情,我哪能再欠他更多?

    段煜成是在这通电话后的第四天再次打电话过来的,只是这一回,他却已不再遥远的美国,而就在离我咫尺之遥的地方。

    那时,是晚上十一点过,我已经洗漱好,在床上躺着,脸上敷了面膜,眼睛上也敷了眼膜,听到电话响,便闭着眼睛摸起。

    “缦殊,你在那里?”段煜成的声音,有种难以抑制的欢喜。

    “家里。”我说。

    “我托人给你送了个礼物,现在你家门口,你开门看看。”

    “现在?”

    “嗯,快点。”他催促道。

    我心里想着这么晚了,他在搞什么鬼。不过还是揭开眼膜,想想又把面膜揭了——深更半夜戴着面膜开门,会被门外的人当鬼,下床去客厅开门。

    会是什么要紧的礼物,要这个时候送过来呢?

    我打开门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这个问题。

    然而我没有想明白。

    几乎是在门被打开的瞬间,我就被人抱离了地面。

    “啊……”我尖叫起来,完全没搞清楚状况。

    “是我,傻瓜。”段煜成低醇的声音传来。

    “煜成?”我惊恐犹未全消,喜悦就从心底漫了上来。

    “想死我了。”段煜成的唇,带着热切的渴望,吻上了我。

    似乎有个什么念头在脑海闪了一下,我手象征性的推了推他,可紧接着,那念头就在他狂风暴雨般的吻里杳无踪影。我发出低低一声呻吟,以非比寻常的热情回应他的吻。

    我们恨不得要嵌入对方的身体里。

    我们从客厅一路吻着,到了卧室,我们倒到了床上,我感觉到段煜成的手解开了我胸衣的搭扣,我的身子不受控的颤栗着,头脑混沌一片。

    终于,还是要这样了吗?

    霍缦殊,你准备好了吗?

    段煜成,资凤翔,你到底把他当成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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