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嗷——呜——”

    一声雄浑有力的长啸。王勇站在树屋下,裸露着上身,双手拍打着坚硬的胸脯,冲着丛林大声喊着。

    一场遭遇战,杀掉了两头灰狼。王勇对自己的信心倍增。他黑亮的眸子中,眼神渐渐褪去了稚气和忧郁,变得更加坚定。

    狼皮已经被他用匕首剥了下来,撑开晾在树屋顶上。狼肉被他切割成大块,用树枝串好插在火塘边上,烧烤熏制。

    这种熏肉的方法,还是他偶然发现的。

    那是他刚来的时候,由于周围的食物丰富,所以,带到树屋顶上的一条烤鱼没有吃尽,就被他忘到树屋内。几天后,他翻动晾晒茂草的时候,才发现那条只吃了一半的鱼。

    让他惊喜的是,鱼肉并没有他想象中腐败坏掉。试着撕下一条鱼肉,肉丝干爽且韧性十足。烟火使鱼肉表面的水分迅速蒸发,并且结成了一层密实的表皮。阴凉通风的树屋也加快了鱼肉内部的干燥,防止了细菌的生长和苍蝇的侵害。就这样无意中,王勇找到了解决了鲜肉易腐坏而无法长期储存的办法。

    河里有鱼,灌木丛中有野鸡和山兔,食物对王勇来说,来的非常容易。他也没有必要去吃那些干肉。所以,他也没有再次尝试。

    这次,他一次性打死了两头狼。狼肉虽然有些腥臊,品质却是和狗肉一般,富含营养。对于正在试图快速增长体力的王勇来说,这些狼肉是很好的滋补品。所以他不打算浪费掉。

    除却自己吃的,他还给黑子准备了很多鲜嫩的生肉片。这条大狗虽然受了比较严重的伤,但是并不致命。此时,正趴在王勇专门在树屋下给它搭建的草窝中,用舌头舔舐伤口。伤口已经止血,长上了一层白色的薄薄的肉膜。

    “吃吧,多吃点。”王勇将一条狼肉放在黑子嘴边。

    黑子虽然比较虚弱,但是闻到肉腥,还是一口将肉吞掉。黑黑的眼睛感激的望了望王勇,艰难的摇了摇尾巴。

    “喏,这里还有。”王勇又将几块狼的内脏放在黑子面前,然后退身走到火塘旁。

    他明显感觉到,由于捕猎小动物和吞噬生肉,黑子的野性日渐被发掘出来。“假以时日,它一定会凶猛如狼。”王勇暗暗想。

    这次,两只狼虽然给了王勇一个措手不及。但是结果还是让王勇相当满意。不仅他第一次收获了大量的肉食和毛皮,主要是增强了他的自信心。空手击杀一条灰狼,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看来,这一段时间艰苦的锻炼,还是很有成效的。

    不过,这样的检验方法以后还是尽量避免。山中的野兽,牙齿唾液中都含有大量的病菌,如果他不小心被咬伤,染上疾病,在没有药物的荒野中,可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所以,他更急迫的想要练习射术了。那样,他就可以依靠弓箭远远的射杀可能对他产生威胁的动物了。

    狼骨狼筋堆放在一边,这些都是制作武器的上好材料。在没有金属箭头的情况下,骨质箭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于那一条条丝样的细长狼筋,用作弓弦儿,可能要比他搓编的藤绳更加结实,富有弹性吧?

    “不怕死的,就全来吧。我会一个个把你们全都杀掉!”王勇此时壮怀激烈,大声向藏在丛林中,在远处窥视他的兽族宣战。

    “嗷呜————呜————呜——————”一声悠长凄厉的啸声似乎在回应他的挑战,在密林深处悠然回荡,自然带着一股万物肃杀之气。

    王勇脊背一凉。他听出,这是那条狼王的啸声。

    穿越第一夜,那条狼王给他的震慑力太大,以至于他在潜意识中,始终认为,总有一天,他会和这头狼王对上。

    王勇杀死的两只灰狼,应该属于这个狼群。不过,它们之所以单独出来狩猎,大概是战力太弱,或者是刚刚成年,被狼群驱逐出去的两只小公狼吧。

    大口嚼着烤得半熟的狼肉,王勇将篝火添得更旺。不管怎样,在他没有充分准备好的时候,还是希望它不会来的太早。

    发现丛林中有野人出没之后,王勇着实担心了两天,有几天,他刻意压着火塘的火,尽量不发出太多的烟。不过,野人并没有再来。看起来,他们只是偶然路过这里,看到烟火,便过来取了火种离去。

    在学校历史课上,书本上可是这样说过,原始人类都有一个大火塘,里面的火种常年不灭。所以不需要经常外出取火。可是,书本上可没有讲,现代人怎么在原始荒蛮之地生存。王勇想想,过去背的那些化学公式真是没有用。不如武器和技术来得实际。

    总吊着心过日子也不是办法,所以,王勇渐渐学会了忘记胆怯,变得像个男人一样敢于面对危险。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和他们正面遭遇下,是敌是友,也就知道了。

    基于这种越来越放松的想法,既然决定在这里长久生存下去,王勇开始设计自己未来的日子了。

    在穿越后第十个黎明到来后,王勇又多了一项任务——烧制陶器。

    火塘经过长时间的燃烧,里面已经堆满了大量的灰烬。清理这些灰烬的时候,王勇发现火塘四周的泥土,都已被炭火烧得发红板结,砍刀敲上去,“当当——”发出脆响。

    “这不是陶盆儿是什么?”王勇想起妈妈养花时用的陶制花盆儿。

    忽而,他想到,如果自己能用火烧制出陶碗陶罐,那么他就不用每天辛苦的往返桦树林,去采集桦树汁,另外,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热汤热水了。

    想到自己可以用陶罐煮出鲜美的鱼汤,王勇咂咂嘴巴,再也按捺不住兴奋。烤肉是好,可是天天吃烤肉也有腻歪的时候,

    “既然自己已经想到了,那么——” 略一思筹,王勇决定将制陶列入生存之必须的行列中。

    想要烧制陶器,山里的腐殖土肯定不行,必须要粘土。王勇想起沙滩西侧,有一段坍塌的河岸,在那长达数十米的截面里,两尺厚的黑土下,全是黄色的粘土。

    毫无疑问的,王勇立即将那块裸露出黄土的河岸据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只是,要去采挖黄土,需要经过一片荆棘林。不过,这点困难,根本挡不住一心想烧制陶制容器的王勇。

    没用上多久,王勇就用背篼弄回了一堆黄泥。

    在一块平石上将黄泥用水和好后,王勇忽然觉得有些无从下手了。他还是把烧陶想的过分容易些了。毕竟他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先前用过的瓷盆瓷碗都是买现成的。现在陡然要自己加工,要做什么做坯料,怎么烧,他还一点经验都没有。搜索自己的记忆,除了在一些书本上看过些只言片语的原理,唯一可借鉴的就是镇边一家砖厂烧砖了砖窑了。

    想想原理应该也是差不多。都是用火把粘土烧结,只不过,烧陶需要的温度应该更高些。

    “先做几个陶碗,再弄个陶罐试试。”王勇略一沉思,动起手来。目前他只挑自己最需要的东西做。第一批陶器权当实验,为以后烧陶积攒经验,当然,他希望实验最好能成功。

    陶碗陶罐的坯子倒是好做。小镇偏远,家庭条件一般的孩子,小时候没有什么现成玩具,就是和泥玩了。

    捏了几个泥碗儿,王勇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碗歪歪扭扭的。“碗壁厚薄不一,碗底凹凸不平,这碗真要烧出来,还真不堪使用。”王勇撇着嘴摇摇头。

    重新将泥碗揉成泥团。如同和面一般揉了半天,让胶泥更加赋予粘性。王勇在石面上找了一块平展如镜的地方,揪了几个泥团,先把泥团压在石面上,底部弄平。又聪明的找了一段原木,直接插入泥团内,压了个圆圆的凹坑,泥碗的雏形便出来了。拿掉原木桩,又用手将“碗壁”捏得平整均匀。一个陶碗的泥胎就做成了。

    当然,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王勇可是足足用了半小时时间才做成。将自己的“处女作”轻轻捧在手中,黄色的,泛着浓重泥土腥气的光滑泥胎如同一件艺术品。

    小心的将陶碗的泥坯放在树屋下阴凉的地方。王勇满心欢喜的端详着,似乎已经看见一个晶莹润滑的瓷碗摆放在面前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做第二支,第三只瓷碗的速度就快了许多。

    两个小时后,王勇做出了十二只瓷碗的泥坯。之所以做这么多,主要考虑到烧制陶器的成功率问题。毕竟他没有烧过陶器。这些坯料,他也不知道到底能烧出几只成品来。

    做陶罐就要复杂得多了。不过,这也难不住一心想要喝汤喝热水的王勇。

    依旧是底部弄平。上面的罐体由于要弧形并收口,所以王勇并没有用木桩直接当模具。而是将发好的黄泥捏成细条形,一圈圈的从底到口盘上去。然后再用手指和光滑的木片蘸着水将泥胎抹得光滑如镜。

    陶罐如同一尺高矮的坛子,为了以后便于使用,王勇还在罐体外粘了两个把手。

    做了两只陶罐的泥胎。他挖的粘土已经告罄。王勇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发现,自己浑身汗湿,如同做了许久的重体力活儿,累的几乎虚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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