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第一次如此深远的进入丛林,他是为追逐一群野山羊而来。山羊群足有十几只,有一只半人高雄赳赳的公羊带领,从王勇住处附近经过,被黑子发现。

    若不是黑子记起这种动物在原来的世界中属于温顺可欺之辈,并狂吠追逐过去。王勇蛮有把握射中几只 。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黑子与野山羊搏斗时,发出阵阵狂躁的吠叫,正专心致知采蘑菇的王勇也不会发现这群可以为他提供优质肉食皮毛的动物。

    野山羊要比看起来力大凶猛很多,否则这个族群也不会一直在荒蛮丛林中生存下来。在羊王的带领下,几只公山羊将母羊和小羊围在中间,用头角和黑子搏斗,且战且走。

    黑子虽然这段时间已经变得野性十足,但它毕竟只是一只还未完全成熟的家犬。对付山鸡野兔信心满满。但是对上与它体形差不多大小的山羊,就有些力不从心了。况且,这些山羊应该经常和狼群缠斗。

    才两个回合,黑子一个不小心,被羊王的头角挑到了半空,惨叫一声摔在地上。

    “咩——”羊王见黑子如此不堪,目露轻蔑,扬起尖角,发出胜利的叫声。羊群随之动作一滞,有几只小羊见羊王得胜,放松了警戒,居然低头啃吃青草。

    “好机会!”王勇伸手摘下木弓,右手从箭壶中抽出一只狼牙箭,双臂一用力,将木弓拉到圆满,“嗖——”的一声,箭破开空气,冲碎了阻挡在前面的树叶,飞向一只强壮的公羊胸口。右手手指离开弓弦的同时,又探向背后,从箭壶内,再次拔出一支狼牙箭上在弓弦上,相隔不到一秒,第二支箭也飞向同一个目标…接着是第三支…

    连环箭,王勇已经练了很久。弓箭虽然凌厉,但是除非射中要害,否则几乎很难一击致命。但是如果几支箭同时命中一个目标,哪怕是钢筋铁骨,怕也挣扎不了多久。为了确保最大的杀伤效果,王勇只好在最短时间**出最多的箭。

    “咩——”一声绝望惨叫,那只公羊身子一抖,诧异的垂头望着胸口插进的来路不明的“木刺”,身子开始歪斜倾倒,接着,又一根“木刺”轻松穿透它的皮毛,钉在它的颈子上,巨大的冲击力将它的喉管刺穿,并且震断了它的颈骨。

    第三支,掠过它的头顶,“噔——”的一声钉在它身后一棵大树上,箭尾剧烈的颤动,放出嗡嗡的鸣声。

    随着箭声来的,还有一个矫健的身影。正分开树枝,跨过倒木,持刀向羊群扑去。

    羊群被这一突袭弄蒙了,头羊怎么也想不明白丛林中怎么出现这样一个奇异的动物。不过,本能让它当即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跑——”领着家族的成员尽快的跑,跑得越远越好。

    匕首一挥,在中了两箭,尚在悸动的公羊脖子上一抹,然后继续追向羊群。

    羊肉的肉质鲜嫩,羊皮也是绝佳的防寒保暖材料,王勇怎会得少知足,轻易放过。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前面,山羊跑得飞快,转眼就没入丛林中,只偶尔露出几点或白或黑的背脊。黑子此时早已缓过神来,撒开四蹄,亢奋的盯住一只山羊,奋勇直追。眼前,树叶晃动,一棵棵大树逼近过来,细嫩的枝条抽打在身上,又刷的一声被王勇甩在身后。王勇尽量低着头,不让树枝或毒虫伤到眼睛,同时脑子里闪过这两句诗。

    山羊毕竟是山林里的土著,虽然矮小,但是优势在于灵巧。一旦发狂跑起来,王勇还真不是对手。追出有几百米的距离,羊群就把王勇远远甩开。倒是黑子,咬伤了一只半大的小羊,按在地上再也不松口。

    小羊的一条后腿被咬伤,翻出了几寸长的口子,白色的筋肉露在外面,正用惊惧的眼神望着这一人一犬。王勇看了一眼,估计小羊跑不掉,索性也不去管,只高吼一声,“黑子,别咬死”说完,甩开大步向羊群逃离的方向追了过去。好容易遇到羊群,他要继续扩大战果。

    “咦——,竟然有人语声?”

    王勇止住了脚步,闪身将自己的身体贴在一颗百年大树后,仔细的倾听动静。

    虽然早已经知道这片丛林中有人类生活。但是他还是第二次遇到人类。回头望望小屋的方向,不知不觉,他已经跟随着山羊跑出了两个山头。

    第一个反应,王勇觉得他是遇到了山里的原始人了。他可是见识过那群原始人的凶悍,黑子不在身边,万一原始人把他当作侵入者攻击,自己就显得势单力孤,所以,他不无遗憾的放弃了追逐。想要悄悄退回小屋。那里才是他的势力范围。

    “女姜姐姐,这里好大一棵山参啊!”一个脆嫩嫩的女声传入耳鼓。

    “是啊,冰花,没想到遇到了参地,咱们把它挖回去。”一个温润的女声回应着。

    “是两个女人?莫非,自己无意间来到了原始人的聚居地?”王勇的兴趣一下子被提起来。

    “趁这个机会,观察下原始人的生存方式也好。”王勇停下了往回挪动的脚步。毕竟,这群原始人是他的近邻,他想多了解这群人。他还没见过这群原始人到底长的什么样子呢!

    小心的挪动着脚步,王勇悄然向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移动,很快,透过树丛的缝隙,他看到不远处一快坡地上,有两个女人蹲在树荫下挖着山参。

    由于精神力全都聚集在采挖山参上,她们对身后的情况一点也没有觉察。

    “哦?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王勇发现,这两个女人居然穿着淡黄色麻衣,背上背着用藤条编织的筐子。黑黑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而且从侧脸上看去,她们的面部也很光滑,并没用想象中长着浓密的汗毛。难道原始人的男人和女人长得并不一样?

    这个发现一下子让王勇对原始人生出好感。他觉得,这两个女人,就像古装电视剧里普通的山姑,亲切感油然而生。

    能够编织丝麻的衣物,而不是披着兽皮,那是代表着文明的象征啊。他真想走过去,和她们交流一番。

    可是就在这时,远处飞一样跑过来一个同样穿着麻衣的男孩子,一面跑,一面焦急的冲两个女人大声呼唤着,“姐姐,别挖了,快走。山那边发现了蛮人。”

    “蛮人?”听到这个词,像是听到了洪荒猛兽的名字,两个女人忽一下站起来,脸都吓得白了。

    王勇看清了他们的脸。这是几张近乎现代人的面孔。狭长的眼睛和扁平的面庞,有些类似蒙古人种,只是他们的身量要比现代人矮小。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她们不住在这里?还怕什么蛮人吗?蛮人是什么人,还是他们对一种凶猛动物的称呼呢?”

    正迟疑间,从树林中又跑过来十几个男人,他们同样穿着麻衣,不过,手中却都拿着棍棒等武器,面色阴沉严肃,如临大敌的样子。

    “女姜,我们应该尽快回去。否则,被蛮人发现就麻烦了。”一个领头的男人对那个叫女姜的女子说。

    “还有一点就快挖出来了。这可是一株上百年的参呢!”那个叫冰花的女子看样子还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细手细脚,眉目清秀。听说大家要走,禁不住急切的蹲下身,试图把那株老山参挖出来带走。

    “快走吧。以后我们有机会再来。”叫女姜的女子年岁比冰花稍大一些,眉宇间有着成熟稳重的美感。她一把拉住冰花的手,将她拽起来。

    “是啊,冰花,我保证,下次还会带你出来!”方才报信的那个小伙子也说。

    “川,说好的,下次我还要来。”冰花不情愿的说。

    “嗯,我答应你。快走吧。”叫川的小伙子将冰花背上的背篓抢过来,背在自己身上,然后在那群男人的簇拥下,沿着动物踩出的小路,快速向东方跑去。

    王勇不禁有些怅然。刚刚对原始人建立起兴趣和好感。就被他们跑掉了。不过,他今日所见的这群山林土著,和他想象中完全不同。

    难道,是自己暗夜中没有看清楚?还是过于紧张,把这群原始人想象的过于可怕了?很快,王勇就不再疑惑。因为,远处,大摇大摆的走过几个“蛮人”。

    这群人就是王勇在树屋看到过的那种毛人。他们皮肤黧黑,遍身长着细毛,除了腰下围着一块兽皮,袒露的肌体结实强壮,而且身材明显比刚才见到的那群人要高大。

    这群蛮人似乎把那群野山羊堵了个正着,因为其中两个人身上,扛着两只死去的成年山羊。走到两个少女挖参的地方,为首的一个蛮人发现了异常,一双小眼睛立即警惕起来。仔细打量着四周,鼻子用力的嗅来嗅去。

    虽然离他们有三四十米,又藏在密密的树丛里,王勇还是感到一阵的紧张,禁不住把身子往后缩了缩。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这片丛林,自己也强壮得可以,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在这群冷酷的蛮人面前,那股咄咄逼人的杀气下,他还是显露出了自己的稚嫩。

    嗅了一阵,蛮人冲少女那群人离去的方向高声吼了一声。 并没有追去,而是扛着山羊走上了另一条路。

    直到蛮人再也看不见踪迹,王勇才从树后闪出身,来到那株山参前。

    从花叶和通红如珠的人参籽上看,这株山参已生长至少超过百年。 虽然不知道山参具体有哪些药用价值,但他知道这东西用于滋补很好。在原来的世界,这种野生山参的价格可是高的吓人呢。

    蹲下身,用匕首把一段树枝削成木刀状,开始小心的掘挖起来。片刻之后,一截黄白色拇指粗细的山参从黑色的腐殖土中渐渐显露出来。

    将挖出的人参小心的用大树叶包好,揣进包中,王勇这才意犹未尽的往回走。

    这里的人参一定很多,如果有时间慢慢找的话,还能发现呢。这样一想,王勇开始留心周围的环境,试图记牢这片“人参园”的位置。

    王勇终于明白,原来这片丛林中,生存着不同的部族。挖参的部族,文明程度要高出蛮人很多。这让王勇感到很高兴。

    人参他不准备用,潜意识中,他觉得那两个挖参的少女还会来,这株人参似乎对她们很重要,如果他能把这株山参送给她们,估计会是一个友好的表示。

    回去的路上,黑子已经降服了小羊。王勇将受伤的小羊用藤条栓了,牵着它找到了自己射杀的成年公羊,带着期望和畅想,向自己的小屋走去。

    小羊就栓在院内松树下。藤条的长度可以让它方便的吃到四周的青草。黑子此时充当了牧羊犬的角色,虎视眈眈的盯着那只咩咩叫着的小羊。小羊体验到了黑子的可怕,身子颤抖着,在树下打转,随时警惕着这条“黑狼”再咬它。

    不过,黑子很快就被主人宰肉的味道所吸引,迈着碎步跑到王勇身边,期望主人能赏给它一些新鲜的下水。毕竟,羊群是它发现的,它可是出了大力,享用羊肉可是当之无愧。

    那头公羊足有四五十斤重。王勇用藤条将羊挂在栅栏的木桩上,用匕首将羊皮完整的剥下,然后拆骨卸肉,放在旁边的大陶盆中。

    火塘上,陶罐内的水被烧得沸腾翻花。羊血含盐,所以王勇搜集起来煮了。一起放进陶罐里的还有羊肝和羊心。至于羊肠儿,由于不好收拾,王勇连同羊肺子一起,赏了黑子。

    这条大狗现在长得高高壮壮,孔武有力。却是王勇现在最好的伙伴和帮手了。

    忙碌了好一阵,王勇方才把这头羊的肉收拾利索。满手满鼻子的膻香味道。

    喝了两碗血块加硬杂碎的羊汤,又烤了两块嫩肉做主食。王勇趁着天还没黑,又开始用心处理起那张羊皮来。

    自从来到这荒蛮世界,这段时间,除了两张狼皮,王勇还积攒了许多野兔的皮毛,这些兔皮都被他处理干净,切成大块的坯料。冬季的时候,只有狼皮褥子可不行,他必须要为自己做一床被子。而且他还想准备一身皮衣,以用来冬天出门的时候御寒。

    兔皮太薄,而且发脆。眼下,这张羊皮做一件羊皮坎肩穿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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