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果然,不是这些地方条件太差,还是梁州的条件太好了啊,这他娘是主人的地方么,梁州的养猪场都是水泥封顶……”

    没时间过多的感慨,黑鹰当即取下身后的帆布包,神色一肃,从中提出一个塑料箱子。

    那塑料箱子上着一把小锁,将锁打开,里边各式各样的枪械零件顿时映入眼帘。

    这杆狙击枪并不是梁州本地产的,这是老王从地球上买来的。名为m99半自动狙击步枪。

    这枪的性能稳定,射程远,连发,精准度高,性能可靠,重量轻,结构新颖,属于反器材狙击步枪。通体为漆黑色,导气管都有隔热层,这是为连发,与长时间激发设计的。

    而事实上,老王买回来的这些新式枪有很多,优先特供于仁王府禁军,也就是周康的那一批亲兵。其次就是往下分派,虎豹特种大队和黑人特种大队都能分到一些。

    别疑惑老王怎么能够买到这么多枪,想知道这件事儿,那你就必须得知道在米国,公民是允许私人拥有枪械的。米国有很多的枪械商店,就和咱国家的五金商店似的。

    各式各样的枪械应有尽有,猎枪、反器材狙击枪、手枪、步枪。还有各式各样的配件,或者大批的提供子弹。

    别疑惑。这是真事儿,在米国。买枪就跟买白菜是一样的。当然,前提你必须是米国公民。或者是拥有米国绿卡,没有犯罪前科,没有酗酒史,没有吸毒史,没有精神疾病,或是在米国参加的有工会,有相当稳定的收入,亦或是对米国做出了一些贡献,比如慈善等等。

    而老王。他就是一个拥有米国绿卡的华人,在梁州,他是首富。在地球上,那必然也是不差,可不要小看这个时空贩子两头倒能赚多少差价。

    老王有目的性的在米国做了一些慈善,开创了公司,就果断进行大批量的购买枪支弹药了。对外宣称的是,老王是一个枪械爱好者,狂爱收藏。

    而事实上。米国对于枪支的管理近乎于咱国家对于无证驾驶的摩托车

    是一个很大的盲区,购买枪支时会进行登记,登记你的住所,还有个人信息。但是如果你搬家了。它的信息却不会更新,甚至根本禁止不了民众私下交易。

    所以说,米国的政府根本就不知道谁谁谁有枪。谁有多少枪,有没有黑枪。从谁那买的,对这些信息根本就茫然无知。

    这也促使了老王。凭借着强横的金钱手段,在米国为非作歹,直接将一系列先进的枪支弹药送到梁州来。他的走私很简单,不用过安检,只是需要把周康的跑得快电动车运到米国就ok了……

    而这些枪支绝大多数,老王都会将同样的买成双份,带回梁州之后,一份交给梁山军工厂,军工厂是个很奇葩的地方,甭管你再先进的东西,进了军工厂,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给你仿制出来。

    在梁州,大家都戏称军工厂是“梁州剽窃厂”、“梁州抄袭党”、“梁州盗版厂”

    黑鹰麻利的将m99狙击枪拼装好,又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大塑料箱子,打了开来,只见里边全是m99的弹夹,每一个弹夹都是上好了子弹的。粗略看一下,这些个弹夹里的子弹,至少有数千发。

    颠了颠枪杆,黑鹰一脸赞叹的道:“这你娘才是狙击枪啊,梁州军工厂生产的是个啥玩意儿嘛,要手感没手感,要质感没质感,连精准度都得我自己凭经验。射程也不行。”

    这是他得到m99时,第一次进行实战呢,对于即将到来的一场硬仗,可谓是相当的期待。心里盼望着,梁州军工厂应该早点突破,都什么年代了,还尼玛火铳军呢,造步枪会死啊?技术先进点会死啊?每次老子练枪的时候,都在担心着万一炸膛了咋办。

    几步窜上床榻,黑鹰倒拿狙击枪,用枪坨子轻轻在房顶上撞了两下。

    ‘砰砰’两声闷响。

    房顶上的瓦片松动了,正准备行动呢,只听门外喊道:“干,屋里的,声音小点不行啊?叮叮咚咚的,显得你技术好啊?”

    黑鹰的黑脸,此时更黑了,没答话,默默的等着那声音走远,这才偷偷摸摸的小心翼翼的一片一片的从屋里,往下来揭瓦片。

    声音很小,只是一会儿工夫,就被黑鹰从里向外,把房顶破开了一个大洞。

    背起帆布包,一只手提着狙击枪,一只手提着一箱子弹夹,黑鹰一个冲刺,双脚踩在床头上,使劲儿一跳,整个人就窜上了房顶。

    趴在那漆黑的房顶之上,黑鹰将狙击枪架好,选择了一个开阔的视角,既能看清楚城主别院里的一举一动,又能观察到被自己布了地雷阵的大路,能观察到那路上自己布置好的每一个雷点。

    看了看手表,黑鹰将狙击枪放下,转了个身,平躺在房顶之上。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月亮发呆养神,总攻时间是九点整,这会儿才八点四十,还有二十多分钟呢。

    黑鹰准备就绪,而独秀峰上的甲乙、绿衣三人,却还在做着最后的布置。

    “王妃,这一招我们是学的那啥电影来着?”

    “满城尽带黄金甲。”

    “对,就是那个黄金甲,里边就有这么一个场面。杀手从山上抛下铁索,挂在下边的房子上,然后滑下去进行暗杀。”

    “你们的滑索呢?”

    “这不就是嘛?”

    绿衣一看,惊道:“飞爪呀?这距离城主别院有几百米呢,靠飞爪能成?”

    甲哈哈一笑:“王妃啊,别人不行,对我们来说却是小意思。看见城主别院里,那一口枯井了么?”

    绿衣眯着眼睛看去,果然看见了城主别院里有一口井。

    惊叹道:“那得有五百米吧?你怎么把飞爪抛那么远?”

    甲很得意的说道:“我就能把飞爪抛那么远,并且准确的卡在那井架上,不信等会儿你看着。对了,这会儿我得开始组装狙击枪了。”

    甲也背着一个帆布包,包里的装备和黑鹰差不多,一杆枪,一箱子子弹,还有各种工具。

    不同的是,黑鹰的聚集步枪要差点,老王回了梁州,可是优先供应亲兵的,特种大队的那些枪,都是被甲他们这些人挑剩下的。

    一边组装枪械,甲一边得意的说道:

    “王妃,亏得殿下厚爱,我才能选得到这么一把神枪。老王说这是全球十大狙击枪里排第四的呢,叫g3/sg1德**用狙击枪。您别看它长得不咋滴,但是这却是全地球最精准的步枪呢,射速很快,一梭子子弹有五十发,这就是机枪了。”

    绿衣好奇的看着这把狙击枪,说:“我没试过这些东西,我也不懂,但我听殿下说,好像最厉害的是叫个巴雷特吧?”

    “那不一样,巴雷特在这里根本用不上,那一梭子子弹才能装十发,威力虽然大,但在这里其实就相当于高射炮打蚊子了。这整个天下都还是冷兵器呢,也就是说只要被我们的瞄准镜瞄上了,那就难逃一死。用啥枪都一样,既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就得选择装弹数量多,射速快的狙击枪了,杀人麻利嘛,不用一个一个的杀,一梭子子弹下去,死一片儿,这多给劲儿。”

    “这枪真有你说的那么神么?”

    “哈哈,王妃,这就是您不懂了,估计殿下也不懂,老王懂点儿。反正吧,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只要出现在瞄准镜里边儿,神仙也撑不住一个呼吸的功夫。靠着这把枪,我半分钟能杀死至少四十人。”

    绿衣惊道:“你当是宰猪呢?宰猪也没这么快啊。”

    “王妃啊,老王说过段时间他买的mg34机枪就到货了,说地球上很多人把那枪叫的是大菠萝,半分钟杀四十个人算不得啥,您看着,大菠萝到货了,您就知道啥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死了。子弹条直接挂在身上,根本就不需要瞄准,对着地方阵营来上一梭子,扫两圈,要不到十秒钟,就成一片真空地带了。至于死多少人,这不好算,因为那子弹威力大,有可能穿三四个人还有力道呢。”

    “……”

    绿衣语塞,心里有些失落,感觉自己一直自傲的武功,在这些大杀器面前,就是一发子弹的事儿。

    看了看表,甲说:“还有十分钟,乙,做准备吧。”

    乙呵呵一笑,道:“成。”

    说着,他也取下自己背后的帆布背包,乙先是取出一个一米来长的弹夹袋,这弹夹袋里装了数十个弹夹,却是手枪弹夹。

    相比起来,乙的装备就有些朴素了,两把手枪,背后插了一柄大刀,再无他物。

    看着绿衣望向自己,笑道:“王妃,我是近战选手,用不着他们这枪呀炮的,两把格洛克就够了。对了,这两把手枪虽然威力算不上大,但是一把枪容弹量17发呢。呵呵,灭了城主别院的人是够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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