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大概空了一阵,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很简单的一个问题,明明显而易见的一个答案,我在面对秦不羡的时候,会有心神不安以至于头脑空白的感觉。

    可我依旧稳了稳心神,低头看着她明显很难过的眼睛,道:“嗯,是。”说完这句话还不够,我又抽风了一样,带着理所应当的语气补了一句,“她也是你的妹妹。”

    秦不羡大抵笑了笑:“对啊,她是我妹妹。你本不需要大费周章地……对我好,因为她是我妹妹,我也应当学种恨术,救她一命来着。”

    那时,她半边身子都落在外面,硕大的雨点把她后背的衣衫打得透湿,我本想拉她一把让她进屋来,她却将手臂藏到身后令我的动作落了空。

    “羡羡。”我皱眉唤她,“你不开心了么?”以往她不开心的时候,我只要唤她羡羡,她就开心了。她说很喜欢我这样唤她,会让她生出家人般亲近的感觉。

    可那一夜她并未如往常那样开心起来,她抬头看着我,脚步却愈发后退,仿佛要刻意打破“羡羡”这个称呼带来的亲近感:“不早了,师叔早些歇息。”

    后来还有记忆的这些年岁,我常常审问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时刻对秦不羡产生了叔侄以外的情愫。许是那年冬季,十七岁的少女瑟缩在墙脚缓缓伸手,皓腕霜雪,又许是那时梅雨季,二十岁的姑娘一脸怅然转身离去,背影清冷。

    我分不清哪时哪刻,情意骤生,我唯一能确定的事情是——我是秦不羡的师叔,秦不羡是程遇的救命方,于情于理于我自己,秦不羡都是让我尊重且爱护的姑娘。

    如果秦不羡也能有本王以前的觉悟,如果她也能尊重“师叔”这个称呼,那我们之间的关系断然不会变成后来的样子。可要命的是,当四下无人时,我面对自己的内心,总会隐隐欢喜着后来的变故。

    我本以为那个雨夜转身离去的秦不羡会在自己房间睡一觉,然后坦然接受这现实,毕竟这三年来,她那样乖。可我万万没想到,次日醒来,她已经消失了,我找遍了不老门上上下下所有角落都没有找到她。

    本王一脸无奈,程遇也一脸惊诧:“她不会是因为不愿意给我积攒寿命,所以……逃走了?”

    “……”我默了半晌,“不会。”

    “当年城破之时,她也是随自己的母亲逃走了,留下了我们所有人,自己离开了。”程遇用笃定的语气,举了这样的例子。

    那时的本王听到这句话后竟控制不住自己的邪火,任由它燎到喉头,“我说了不会就不会!”

    这是我第一次对程遇发火,程遇面色陡然一僵,自认识以来她就没有见过我发火的样子,于是格外震惊,以至于在那边愣了半天才惶惶开口问道:“卫期哥哥,你是不是喜欢秦不羡?”

    “没有。”我回答得迅速又斩钉截铁,可心中却涌出一阵又一阵的不踏实,我未曾去看程遇的表情,“我出去找找她,许是在山上迷路了。”

    程遇并不傻:“秦不羡在不老门的山头呆了三年,她怎么可能会迷路呢?”

    我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咄咄逼人的程遇,于是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甩开衣袖大步离去。

    秦不羡消失了整整十天。

    本王急得都把自己的头发抓掉了一层,鞋踩坏了三双,衣服刮烂了两身,也没从哪个山脚旮旯找到她。担忧和恐惧不断累积,以至于我那十天总是从短暂的梦中惊醒。

    身旁偶尔会出现程遇,她总是面无表情地跟我说一句话:“你方才又梦到她了罢,你喊了她的名字。”

    我痛快承认:“对,我梦到她被豺狼野豹给吃了。”

    许是老天爷都被我坚持不懈找人的精神给打动了,于是在第十一天的时候,许了我一记灵光——她或许下山去了繁华的街市了呢?或许在某个地方吃吃喝喝排解心情呢?

    循着这个思路,本王当天夜里就下了山,可我在酒楼酒肆街市茶馆里找了个遍,也没有见到秦不羡的影儿。绝望又疲乏的本王踉踉跄跄地走在街道上,看着这如昼的灯火和熙攘的人群,心中生出大片的涩然:我真的把她秦不羡弄丢了,我不能原谅自己。

    恍恍惚惚路过了一个南风馆,门口的女老板看到这十日因找人而变得衣衫褴褛宛如乞丐的本王,不由眼睛一亮,赶紧上前来拦了我一拦,开口的时候语调拐了又拐叫人十分瘆得慌:“这位公子~生得可真俊呀~”

    我没有功夫搭理她,绕开她,继续往前走。

    可她又阴魂不散地追上来:“我看公子这面相绝美,可穿着却十分落魄,是不是家中遭遇了变故?”

    我顿足,皱眉将她望着:“是你自己滚,还是本公子帮你滚?”

    她攥着肉晃晃的手照着我的胸膛捶了一拳,蛮力之大几乎把没吃饭的本王给捶倒下,可她好似对自己的力量一无所知,面上还做着十分不相称的娇羞状:“小公子脾气不要这样暴躁嘛,你若是遇到什么变故,姐姐可以帮你呀~”说着,从袖袋里摸出一枚金叶子,摸过我的手放在我掌心,“这枚金叶子你先拿着,随姐姐来尚袖楼里看看可好?你这个长相,可是有好些女官人喜欢呢,有什么烦心事,可搁在春宵暖帐里一并解决~”

    我本想把金叶子扔她脸上。

    可眼风无意间扫过掌心,忽然发现那金叶子的纹路摸着十分熟悉。我大步走到尚袖楼门前,就这大红的灯笼仔细端详了一番,叶脉明朗,左三右四,心中大喜:这金叶子果然是我造的,我曾给秦不羡不少。

    尚袖楼的老板娘见我主动往她这楼下走,赶紧上前,喜笑颜开道:“小公子莫要心急,先随姐姐去后院沐浴更衣~”

    我举着那枚金叶子心花怒放:“你是从哪里得到这金叶子的?!”

    那老板娘愣了愣,上下打量了我一翻,眼神遮遮掩掩不是很想回答,于是胡诌八扯道:“呀,我这儿平素里来的客人可多着呢,谁晓得是哪个客人给的呀。”

    本王顿时来了力气,一把捏住她的手腕:“说。”

    “哎哟!哎哟!疼疼疼——”

    “说这金叶子是哪来的!”

    “我说我说,是十天前,来我们店里的客人给的!”

    听到“十天前”三个字的本王当即心下一凉,松开手失望道:“那你知道她后来去哪儿了么?”

    那个老板边揉着手腕边惶恐地往楼上指了指:“她是我们店的常住客人,现在在二楼……”

    “……”我脑袋嗡的一响,“你说啥?!”

    那一天,我衣衫凛冽闯进尚袖楼二楼,果真看到了找了十余日的秦不羡。

    彼时,她正半结衣带斜躺在黄花梨榻上,十一个小倌哥在她身边伺候着,一对捏肩,一对揉腿,一个抚琴,一个唱曲儿,一个给她斟酒,一个为她夹菜,一个为她作画,剩下两个软踏踏地依在她怀里、同她谈诗词歌赋人生哲学,且谈着谈着手就不由自主地探进她半开的衣衫里。

    本王被这个场景雷得五脏六腑险些裂开。

    可那厢的秦不羡整醉醉醺醺如梦似仙,根本没有看到人群中她那怒发冲冠又凌乱不堪的师叔。她没有阻止那摊入自己衣衫里的手,反而握住那手腕往自己的胸口上挪,眯着一双含雾的眸子,凑近那人的脸,笑问:“你觉得我这儿软不软,那个男人会不会喜欢?”

    “秦姑娘软着呢,没有男人不喜欢。”那人满面娇羞。

    我胸中怒气翻涌刹那间天崩地裂,熊熊烈火奔着头皮冲过来,纵身一跃踏过几个人的肩膀,落在那榻上,一把将她从小倌堆里拎起来,“你是疯了么秦不羡?!”

    她似是十分震惊,微微张口,酒气扑面而来。我往身下一看,这才发现黄花梨木榻后有躺着四五只空酒坛。

    手腕已不能让这被酒意侵袭进而瘫软成水的身子站稳,我抬手将她箍进怀里,看着她布满雾气的眸子,看着她酡红一片的脸颊,看着她衣衫凌乱的样子,怒火真是一丝一毫都压制不住,单手将她滑落的衣衫重新拢上肩,觉得还是不妥又扯下自己不甚干净的外袍裹在她身上。

    低头一看,发现那些小倌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秦不羡,于是怒吼道:“还不快滚!”

    却偏偏有作死的人,上前挑衅道:“你是谁,你凭什么搂着羡羡?羡羡是我们的。”

    我倒抽出剑,剑锋扫出一道寒光,身下的黄花梨木榻断成两截,我抱着秦不羡落到墙角灯光昏暗的地方,“再不走,下一个变成两截的就是你。”

    一群小倌僵了僵,反应过来后纷纷作鸟兽散。

    怀中的人儿发出一声轻巧欢快的笑。

    我皱眉叹气:“你这十天都在混迹在这里?你可知道你是一个姑娘,你之前在那样艰难地处境里都未曾有一刻放纵自己,你如今是怎么了,你……”

    那句话没有说完。

    有冰凉清爽的触感带着漫无边际的醉意,稳稳当当地贴上了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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