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3-06

    唰!

    一道寒光。

    罗立信面无表情的出刀、收刀,那小商号掌柜的头颅立时高高抛起,惊恐的表情还未完全蔓延,就凝固在了脸上。

    吴敬德眉头紧皱,摇了摇头,叹道:“这是何必呢?这人真是可怜,立信啊,拜托你带人把他全家都杀光了吧,以免他在黄泉路上寂寞。对了,各位,谁还有意见吗?可以随便提嘛,我吴敬德的心胸是很宽广的,一定会非常慎重的考虑大家的意见。”

    众人立刻噤声,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一时不慎掉了脑袋。

    “很好。”吴敬德满意的拍了拍手,“咱们兴业的商号真是团结,既然我的提议没人反对,就这么执行吧。差点忘了,还有一件更小的事,从今以后,除了天通宝号,各位就不要随便开分号了吧,以免不好管理。我这可是为你们着想,毕竟门面大了,吃饭的人也多不是。”

    众掌柜全低下了头,皆恨得牙根痒痒,可没人敢反对。

    因为反对的结果,就是死。

    而且,是全家死光。

    吴敬德环视了一周,笑道:“大家既然来了,我这当主人的也不能怠慢,中午大家就与我同桌共餐吧。伍云北,你带人去准备些酒菜。”

    伍云北蔑视的看了众人一眼,下去准备了。

    众人备受煎熬,恨不得马上离开宫殿,可在大势之下,谁敢言语半声?于是,这日中午,他们吃到了有史以来最憋闷的一餐。

    时光飞逝,一晃十年寒暑。

    雾林之中,叶枫沉腰立马,目光坚毅,面向一株十数人合抱的古树,右拳一握,骨骼格格作响。

    接下来,轻描淡写的平出一拳。

    轰!

    一声震耳的轰鸣。

    再看那古树,已被拦腰轰断。

    十年之中,叶枫终日苦练,时刻不敢懈怠。为了强行增加身体储存元力的能力,他强忍身体上的痛苦,无数次在生死之间游离、徘徊,无数次凭借自己坚强的意志咬牙坚持、苦熬,终于一步步的走到了今天。

    九年前,达到玄阶后期之境。

    六年前,进入天阶。

    三个月前,踏入天阶中期。

    此刻的叶枫,速度一个呼吸七百三十丈,拳力四万斤,可以在万分之一个呼吸的时间内将元力集中到整个拳面再陡然释放。

    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强。

    每一点进步和提升,都伴随着淋漓的鲜血和刻苦的修行。

    鲜血与痛苦,叶枫不怕。

    叶枫怕的,是无法变得更强!

    进入天阶中期以后的三个月内,叶枫一直在想办法离开这片迷茫的雾林。最终,他想出了一个十分简单的方法。

    轰断这片林中的所有古树!

    大雾迷茫,绿林广阔,或许自然孕育了千年万年才沉淀了这如同仙境一般的神奇。

    但既然你要阻我前进的脚步,就别怪我将你完全毁灭!

    阻我者,无论是人是物,皆只有一个字。

    杀!

    轰、轰……

    叶枫身形急动,一拳起、一拳落,每出一拳,都轰断一株古树,霸拳之威在出拳之时发挥得淋漓尽致。

    在叶枫身后,长达数十里的范围内,一片哀鸿。

    古树横七竖八,吱扭歪斜,一地残枝断木。有了断木作指引,叶枫完全避免了走回头路,也避免了迷失方向。

    在轰断了今日的第一千三百六十七株古木以后,叶枫终于隐约的看到了林地的边缘。

    林地的边缘,是一座上下如刀锋一般陡峭的悬崖。

    叶枫心中惊喜,忙飞掠至崖边,昂首一望,但见悬崖的上端隐没在雾海之中,根本无法辨识此崖的高度。

    他哈哈一笑,伸指在峭壁上轻轻一点。

    轰!

    霸拳劲释放,碎石横飞,峭壁上霎时出现了一个直径数寸的凹陷。

    叶枫脚踏凹陷,如同一只大鸟一般飞掠起上百丈,指尖再点,足下又出现了一个可容一踏的凹陷。

    如此往复了十几次,叶枫如同涅槃的凤凰一般,从雾气之中急速射出。

    头上,红日当空,天清气朗。

    望着久违的红日,叶枫有些恍然。

    这个世界,我叶枫,又回来了。

    轰!

    他重重落在悬崖的边缘,强悍的压迫力量令脚下的石面出现了无数纹裂,破碎的石粒哗啦啦的向悬崖滚落下去。

    叶枫背负双手,向崖下雾林俯视一眼,面色坚毅的转身离去。

    不多时,峡谷前的空地出现在了叶枫的眼中。

    脑海中,昔日虎豹营与黑骑营战斗的画面依旧历历在目,兄弟们愤怒的嘶吼依旧回荡在耳畔。一晃十年,峡谷前依旧是老样子,绿草如茵,大树参天,只是这片土地下,埋藏着陈星以及虎豹营一千兄弟的枯骨,两侧的峻岭间,还游荡着兄弟们冤死的亡魂。

    叶枫慢慢的踏进这片土地,面色哀然。

    五丈外的巨石下,曾有一位虎豹营兄弟身首异处,死不瞑目,那巨石上仿佛还能见到些许斑驳的血迹。

    百丈外的悬崖边,为了救叶枫,陈星耗尽了最后一丝能量。那临别前最后的微笑,刻骨铭心,时刻出现在叶枫的梦中,提醒他大仇未报。

    鲜血凝成的仇恨,定当用鲜血来偿还。

    叶枫单手成掌,默默的砍断一块巨石,剔除棱角,磨光石面,用手指刻下了几个大字:陈星及虎豹营众兄弟之墓。

    他将墓碑立在高山上,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又咬破手指,用鲜血将字染红。

    阳光下,鲜艳的血字反射着耀眼的红光,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叶枫凝视着墓碑,喃喃说道:“兄弟们,我叶枫又回来了,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用所有仇人的鲜血,为你们祭奠,一定!”

    说完,他转过身,坚定的向兴业都城的方向走去。

    行了十数里,前方出现了一只破败的马队,

    那马队只有三五辆车,六七匹马,十几个押车的小伙计。那些伙计身着破烂的粗布衣裳,全然是一副萎靡不振的姿态,拉车的马匹更是瘦骨嶙峋,尽显老态。

    在马队的最前方,歪斜的挑着一面旗,上书四个大字:立永宝号。字上本镶了金线,可或许是时间久了,金丝剥落,显得破旧不堪。

    这是一个商号的马队。

    有此判断,叶枫眉头微微一皱。

    兴业行省的商号为数不少,可即便是规模最小的商号,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看来这十年间,兴业定是发生了某种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快步跟了上去,遥遥喊道:“几位小哥,你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啊?”

    一个伙计警惕的回过头来,见喊话的是一位面色俊朗的青年,便懒洋洋的答道:“还能去哪儿,咱们跑商的,踏上这条路,就一直往阎王老爷那里赶。倒是这位客官,这崇山峻岭的,你怎么一个行走呢,也不怕野狼把你叼了去?”

    叶枫笑了笑,道:“我是附近的农户,这条路一直通往兴业都城,想来几位小哥是往都城去吧。我正好要前往都城讨口饭吃,一个人行走寂寞,若几位方便,能否带上我,路上也能有个照应。”

    “那就跟上吧,但要跟紧了,咱们马队可快得很。”

    说完,他一甩鞭子,老马四蹄踏踏一响,慢吞吞的向前走去。

    叶枫与一个伙计并肩走在一处,故意喃喃的自言自语道:“我听说立永宝号富贵吉祥,跑商的马队从来都是浩浩荡荡,如今怎么落到了这个田地。”

    那伙计听了个真切,轻哼了一声,道:“什么富贵吉祥,现如今,咱们能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他的这句抱怨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其余的伙计也纷纷埋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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